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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彬通訊員何曉東張濤) 12月6日22時20分,在西安飛往成都的CA4202航班上,旅客江某因醉酒鬧事,被取消當日的乘飛機資格。
當晚,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T2航站樓,旅客江某準備乘坐CA4202航班前往成都。臨行前,他在送別飯局上多喝了幾杯,到達機場時已出現醉態,登機後未按規定將行李擺放好,乘務員耐心對其勸說,他卻不聽勸解,還動手毆打機上的乘務人員。
爲此,機長拒絕江某乘坐這一航班。江某不聽勸阻拒絕下飛機,機長立刻報警。機場公安部門經過調查後,認爲江某的行爲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在依法對其做出取消乘飛機資格後,機場公安並對其進行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據介紹,旅客醉酒乘機,在高空飛行狀態下極易誘發突發疾病,並且一旦在空中發病,難以進行有效的急救。旅客醉酒後容易做出一些失控和過激的行爲,可能威脅飛行安全。爲此,我國相關法規規定:醉酒等行爲舉止異常的乘客屬於安檢不合格人員,將會被航空公司拒絕承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