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近日,幹露露母女三人在江蘇教育電視臺競猜節目《棒棒棒》錄製中對觀衆大爆粗口的視頻在微博上大量流傳。11月28日,國家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該節目爲醜惡言行提供展示舞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予以停播。他同時表示,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堅持導向立臺,堅守社會責任,維護社會公德,不得邀請有醜聞劣跡的人做節目嘉賓。
幹露露母女何以成爲江蘇教育電視臺的座上賓?
著名媒體人崔永元在微博上指出:“幹露露一家只想出名,電視臺只想要收視率,看不出二者有甚區別。”
在收視率的驅使之下,因邀請嘉賓行爲不當而遭遇停播的,江蘇教育臺《棒棒棒》節目並非第一個。
早在2007年8月,重慶衛視選秀節目《第一次心動》就因評委柯以敏與楊二車娜姆的一場口水戰,被廣電總局以“節目嚴重偏離比賽宗旨,熱衷製造噱頭炒作活動”,“損害了電視媒體形象,產生了不良社會影響”爲由叫停。廣東電視臺整容真人秀節目《美麗新約》,也曾因把選手的整容手術過程與選手的心理落差,通過鏡頭展現在觀衆面前引發大量爭議而被亮起紅牌。
2010年,隨着江蘇衛視《非誠勿擾》、湖南衛視《我們約會吧》、浙江衛視《爲愛向前衝》等多檔相親交友節目迅速躥紅,不少觀衆發出“相親類節目氾濫、造假、低俗”的強烈質疑。此後,廣電總局連發兩道禁令,對婚戀交友類、情感故事類電視節目嚴加整飭。隨後,頗爲出位的《爲愛向前衝》被停播,《非誠勿擾》等相親類節目經“整改”後,也不再有類似“拜金女”馬諾的女嘉賓出現。
這次,輿論對於廣電總局的禁令,幾乎一邊倒地表示支持,甚至稱禁令來得有點晚。
但是,細看禁令,又有網友提出疑問,“醜聞劣跡”以什麼標準而定?以法律標準還是以道德標準?以廣電總局的標準還是以老百姓的“口碑”標準?不管以什麼標準,都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可操作性的標準,不能完全憑媒體的各自理解。
還有人提出,廣電總局禁令頻發,但是個別電視臺還是不時打打“擦邊球”,踩踩紅線。媒體行業自律的效果爲何並不顯著?
華南理工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幸表示,沒有他律的媒體行業,自律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李幸說,隨着媒介市場競爭的白熱化,商業利益和媒體責任之間的衝突日益尖銳。一些電視臺眼睛只盯着收視率,不顧節目內容的質量,不管其帶來的社會負面影響,甚至背離社會道德,一味迎合部分受衆的低層次需求,導致節目質量下滑,媒體公信力、權威性受到極大損害。這種行爲歸因於我國缺乏對新聞媒體行爲的法律規範,使媒介權力的行使缺乏恰當的監督和制約。
在李幸看來,低俗節目屢禁不止的更重要原因是,目前我國監管部門對低俗節目的最大處罰措施就是把節目、欄目停播,最後追加到全臺都停播,“這種處罰太輕,電視臺的違規成本太低”。
據瞭解,一些國家有專門關於電視節目製作傳播的法律法規,限制低俗電視節目的傳播。比如,主管美國廣電行業的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在其公佈的法規中,對“淫穢”、“粗俗”和“猥褻”的節目內容有明文規定,定義和相應限制等級是具體的。“淫穢”的界定來自美國高等法院,絕對禁播。對“粗俗”和“猥褻”的監管措施有3種:一是限制播放時間段,即規定此類節目只能在早間6點之前和晚間10點之後播出;二是仿照電影管理給節目分級,根據節目中暴力、色情、不雅成分的嚴重程度,將節目分爲不同的限制級別;三是通過技術手段屏蔽某些不適合的節目內容。
我國在立法限制低俗電視節目方面做得不夠,至今還沒有“廣播電視法”。1997年國務院頒佈實施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內容比較寬泛,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比如,“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電視節目容易識別,但如何鑑別“誹謗、侮辱他人”、“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的電視節目?這種條款難以約束、限制低俗電視節目的傳播。
此外,國外的監管機構對媒體違規炒作的處罰非常嚴厲。媒體一旦越界,將被處以高額罰金,嚴重的還有可能被吊銷經營許可證。比如,美國的《反低俗法案》規定,對任何播出驚世駭俗下流節目的廣電公司的單次最高罰款金額爲50萬美元,對任何一個表演下流節目的演藝人員的單次最高罰款金額也是50萬美元。監管機構FCC還擁有吊銷電視臺營業執照的大權。這樣一來,廣播電視公司在播出節目時會三思而後行。
李幸表示,我國必須通過立法手段,具體設置電視節目的“底線”。一旦有節目逾越“底線”,便處以高額罰金,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這樣才能加強對媒體的規範,強化媒體責任意識,進一步淨化電視屏幕。這種立法可以先從地方試點開始,逐步推廣向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