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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審理一起信息網絡傳播權知識產權糾紛案中,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徵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後,通過北京12330正式委託北京市軟件行業協會對此係列案件進行調解,最終使雙方當事人僅用30余天就對賠償數額達成了和解協議,被告如約履行協議。這是該院在深化知識產權案件“五梯次”調解模式應用中發揮行業組織參與調解作用,藉助委託調解化解糾紛的一起案例。
知識產權案件“五梯次”調解模式是爲應對案件激增,實現均衡結案、公正廉潔司法目標的探索創新。“五梯次”調解模式分別在人員、對象、階段、流程和方法等方面形成不同的調解梯次,人員上做到全員參與,對象上做到多點開花,階段上做到全程有序,流程上做到善始善終,方法上做到情理交融,構成一個有機、系統、完整的調解模式。
北京二中院着力深化“五梯次”調解模式應用,注重做好調解經驗的深度挖掘和提煉,不斷強化審判人員調解意識,豐富調解方式方法,提高調解能力。該院先後舉辦“調解能手傳經驗”、“法官助理談調解”等多期講壇,加深法官對“五梯次”調解模式的學習和運用;他們還結合年輕審判人員特點,有針對性地分配一些已形成較爲固定調解思路或有一定難度和教學價值的案件給他們。在資深法官指導下,鼓勵年輕同志到實踐中去接受鍛鍊、施展才華。此外,該院法官還通過調研大量案例,總結類型化案件的調解思路,不斷豐富“五梯次”調解模式內涵,形成理論成果指導實踐。
截至目前,該院知識產權案件一審調解撤訴率達60.43%,服判息訴率達93.6%,調解案件自動履行率達到100%,即時履行率達95.8%,最大限度維護了當事人的切身利益。
(劉仁靖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