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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安平楊順渠
目前,基層法院承擔著全國大部分的審判任務,作為維護司法公信力的『第一線』,尤其會受到人們的關注,因此,其審判工作質量直接關系到大眾對司法公信力的感知。雖然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試圖抑制司法不公現象的法規,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基層法院中還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影響基層法院公信力的原因
一、個別一線辦案人員的業務素質跟不上時代發展需要。據統計,我國基層法院目前通過公務員考試招錄的大學生只佔很少一部分,大多數老法官是通過部隊轉業或其他方式引進的。雖然他們努力學習以適應審判工作,但由於法律知識功底淺,且社會關系的日益細化和復雜化需要掌握門類龐雜的法律法規,他們已逐漸不能跟上社會發展的步伐,工作起來也有些吃力。另外,對於剛畢業就考入法院的大學生來說,他們的實踐能力還很欠缺,需要進一步加強,此種現象在全國的基層法院中都很普遍,著實應該引起重視。
二、某些基層審判人員的程序意識、責任意識不夠強。由於我國傳統法制一貫『重實體,輕程序』,導致時至今日忽視程序法的問題在各個具體訴訟環節中都有所體現。在基層法院比較普遍的表現是開庭不規范、不注意儀表、庭審中隨意接打電話和走動等,令外界對司法的嚴肅性和公信力產生懷疑。
三、查處、追究責任制度不健全,監督不到位。個別基層法院的法官違規接見當事人,一些基層法院的門衛也很不負責,任由當事人出入。另外對於判決書出錯的問題引不起重視,往往不了了之,對於錯案的發生,評判、處理的較少、較輕。由於監督機制不力,不同程度地使司法不公的現象得以蔓延。
解決司法公信力問題的對策
提高司法公信力,樹立人們對司法公正的信心是一項長期的工程,不可能一朝一夕實現,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定期組織法官進行培訓,提高基層法官的政治素養和業務素質。以前由於沒有認識到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在進行教育活動時沒有深入動員廣大乾警,導致工作被動。人民法院要認真組織一線法官參加各種思想教育活動,保證按時聽課,認真進行自我剖析,增強基層法官抵御拜金主義、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侵襲的能力,從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蝕的防線。
業務素質的提高一方面可以幫助法官增強抵御誘惑的能力,另一方面還能使法官輕車熟路地駕馭庭審,提高司法公信力。因此基層法院應更加注重對法官業務知識的培養,除了定期組織法官進行業務培訓、購買法律書籍外,還注重和高校法律系的交流,加強與社會的聯系。
二、強調程序的重要性,注重在細節上樹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對庭審紀律要嚴格規范執行,被抽查到開庭不著裝、隨意接打電話等行為的審判人員,可以予以通報批評。要加強程序管理,在細節上讓人民群眾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嚴肅性。
三、努力提高司法的透明度,方便公眾了解案件進程。由於知識的局限,人民群眾對法律的認知程度並不高,無法從實體上理解司法的公正,往往造成對司法公信力的質疑。這就要求法官在提高司法透明度上下功夫。基層人民法院應將訴訟、執行流程都予以公開,印發訴訟、執行風險的宣傳單給當事人,訴訟過後進行判後答疑,使當事人對司法的透明度有比較滿意的印象。
四、不斷完善監督機制,將法院的工作置於社會監督之下。完善法律監督,就要正確處理好黨的領導、人大監督與獨立審判之間的關系,堅持在黨的領導下獨立行使審判權,在人大監督下不斷促進審判機制與法官素質的提高,從而構建一個完整的司法審判權法律監督機制。法官有了對黨對人民負責的責任心,就不會出現司法不公的現象。基層人民法院應嚴格執行裁判文書上網制度,對網友的評論和疑問及時予以解釋和說明,給社會一個滿意的工作態度,以增強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