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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城管部門自今年6月以來,通過捆綁水費的方式強行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原本屬於小區物業收取的垃圾清潔費,引發市民的不滿。宿州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承認將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費一起徵收欠妥,並表示捆綁水費徵收可降低徵收成本。
>>反映
不繳垃圾費被停水
張小飛是宿州市北苑小區附近的住戶,今年6月以來,他家先後被當地供水公司停了兩次水,原因就是未繳垃圾費。
張小飛說,今年6月,供水服務公司的繳費單裏突然多出一項“代收垃圾處理費”,6月是3元,7月漲到6元,每月收一次。因爲對新增收費的依據和收費方式感到不滿,8月份他拒絕繳納這項費用,結果他家被停水。迫於無奈,張小飛補繳了費用。10月份,氣憤不過的他再次拒繳,很快他家再次被停水。
和張小飛有着同樣遭遇的還有好幾戶。
>>迴應
捆綁水費以便徵收
據瞭解,宿州市2011年出臺辦法,明確開徵垃圾處理費,標準爲城市居民每戶每月3元。同時規定城市居民繳納的市容環衛清掃保潔費與垃圾處理費歸併徵收,每戶每月6元。
“考慮到這一收費面向千家萬戶,徵收成本太高,因此決定利用供水平臺繳費。”宿州市城管局環境衛生管理處副主任楊德超說,今年6月開徵後繳費率較高,7月份開始將垃圾清潔費合併進來。
負責推進此項工作的宿州市城管局副局長葉發林坦言,這兩項收費放在一起徵收“確實有欠妥當”。前一項屬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根據安徽省住建廳等部門的文件開徵的;後一項是經營性有償服務費,一直由街道、物業等提供環衛清潔服務的單位向老百姓收取。
>>影響
垃圾清運費重複繳
張小飛所在的北苑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垃圾清運費一直都是物業在收,現在城管部門擠進來收費。這既造成一部分已繳費的居民重複繳費,又是政府部門越位搶了物業的活,“實在想不通”。
據瞭解,目前對於歸併徵收造成的重複繳費,宿州市城管部門要求居民向已繳費的物業或環衛單位申請退款。
“可城管部門的錢不退,我們拿什麼錢退給居民?”北苑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說。由於城管錢下不來,居民也不願再繳費,無錢僱人的物業公司已暫停部分區域的垃圾清運服務。
>>觀點
越權收費應予糾正
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吳正林律師說:“任何一項政府收費,無論是針對個人還是企業,都該有法律法規的授權,不能僅憑部門文件。”
專家指出,城管部門將經營服務性收費納入政府統一徵收範圍,是一種越權行爲,這不符合十八大報告有關推動政府職能向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轉變的要求,應該予以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