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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天津市寧河縣人民檢察院在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高度重視辦案安全防範工作,堅持把查辦案件與保證辦案安全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有效防止了辦案安全事故的發生。
該院在加強辦案安全工作中主要採取了四項舉措:一是強化安全防範教育。堅持把安全教育貫穿辦案的始終,充分利用各種會議、集中學習等形式,加強安全防範教育,讓幹警帶着安全意識去辦案,增強防範辦案安全的自覺性。二是建立安全防範機制。堅持防範超前,辦理每一起案件前制定安全預案,找準和防控安全風險節點。制定關於加強辦案安全防範、審訊室使用管理等規定,對傳喚、詢(訊)問、看管等作了具體規範,做到了操作有規範、執行有章可循。三是明確安全防範責任。實行檢察長、主管檢察長、科長、承辦人分級負責制,堅持一級抓一級,級級抓落實,形成了抓安全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各司其職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大硬件設施建設。投資數十萬元建設了辦案工作區,設立了專門詢問室,安裝了監控等系列安全防護設施,訊問嫌疑人、詢問證人等統一在工作區進行,從硬件上保證了辦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