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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組建基層工會經費如何撥繳?
答:新組建的基層工會一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並執行所在地省級工會確定的上繳比例,向所在地總工會按時足額上繳工會經費。根據《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規定,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足額向工會撥繳經費,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5.工會經費是否可以直接在稅前扣除?
答:根據《工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建立共軌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交的經費,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在稅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其提取的職工工會經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對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沒有取得《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而在稅前扣除的,稅務部門按照現行稅收有關規定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予以調整,並按照稅收徵管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