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12月12日電見習記者章寧旦一男子在1年4個月的時間裏,向國內7家銀行申辦了信用卡,惡意透支金額達18萬餘元。今天,該男子被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榮某在2008年2月至2009年6月間,先後在中國民生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銀行申辦了8張信用卡,惡意透支上述銀行的本金共計人民幣185781.56元。7月24日,被告人榮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