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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定的工作目標沒有完成,就會面臨徒步走環路一圈或裸身在河中泡幾分鐘,這是北京世華中領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下稱“世華中領”)部分員工的經歷。昨天,世華中領總經理和其助理均表示,這是員工自願行爲,屬於激勵員工的獎懲機制。
□事件
小夥裸身下河同事一旁計時
世華中領的辦公地位於朝陽區四惠大廈,通惠河南岸。
“河面溫度已爲零下,小夥兒卻脫光衣服泡在河水裏”,前天,常在通惠河邊釣魚的一位老人提供了一張照片,圖中一年輕男子全身泡在靠近通惠河南岸的水中,露出肩膀。
老人回憶,10日下午1點多,他看到這位小夥兒脫去衣褲,赤身跳進通惠河,岸邊聚着多位圍觀者,還有人幫他拿着衣服,“那水太冷了,我想制止,他的同事卻在一旁計時,滿3分鐘後小夥才上岸”。老人懷疑公司正對員工進行體罰。
□說法
-員工
懲罰多樣化
前天,世華中領的一位匿名員工講述了同樣的畫面,認爲這樣的行爲有些嚴苛,“可是不執行又沒辦法,公司會讓員工自定工作目標,承諾完成不了時將接受怎樣的懲罰,吃牙膏、走環路的形式都有”。他介紹,跳進通惠河的正是公司營銷經理王亮。
昨天上午,該公司一位自稱從事技術工作的員工說,公司是從事管理的,營銷部門的同事負責尋找客戶,當有人無法完成當月預定的客戶量時,就會接受不同的懲罰措施,“比如沿二環路走一圈,或生吃苦瓜等”。
上午10點多,該公司早會結束,記者試圖採訪時,多名員工暗示公司負責人在場,不便接受採訪。
-公司
系員工自願
“這並非懲罰,是員工自願制定並執行的獎懲辦法”,世華中領總經理助理田龍表示,這是員工們對團隊自發的承諾,是否達成目標,將有獎勵或懲罰措施。
營銷經理王亮稱,因預定的工作目標沒有完成,他就按照約定跳入河中,希望通過此法挑戰自己,讓團隊更具執行力,“營銷本是要求員工挑戰自我的工作,我這樣做既健身又激勵員工”。
王亮表示,類似的懲罰只針對公司主管級的人員,“有些人會表示不理解,但包括公司所在的集團共3000多名員工,其客戶也是企業家,若不用此法,個人和公司就都不會發展”。
而對於此舉的合理性和危險性,世華中領總經理蘇振國稱他並不知情,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爲,非公司規定。
-區人社局
可申請仲裁
朝陽區人社局表示,世華中領員工反映的此事,初看似乎並不違法,但其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道德標準,值得商榷。相關職工若對此存有爭議,可申請由人社部門予以仲裁,或者最終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區人社局稱,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具有必備條款,包括勞動報酬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若世華中領所說的“獎懲機制”並未體現在合同中,員工對雙方自行約定的事項存有爭議,可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申請進行仲裁。
-律師
疑變相體罰
“這相當於變相體罰”,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朱茂林表示,無論員工或普通大衆,裸身跳河、徒步二環等措施,都是對身體權和健康權的侵犯,裸身的方式更帶有一定的侮辱性,侵犯人格權。
從勞動管理層面,無論員工表現得好壞,企業都無權限制員工的人身自由或侵犯員工人身權益。若是同事間的私下打賭,不具強制性,這屬於個人行爲。但若公司倡導或強制此行爲,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需對員工造成的傷害承擔相應責任,同時員工可拒絕執行,並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責令改正,若對員工造成人身傷害,可向單位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