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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房山區一男子稱被其妻子實施家庭暴力足有20年,爲了躲避家暴,他在村委會住了十多年,並且兩次向房山法院起訴要求離婚。近日,房山區法院調解雙方離婚。
該男子姓陳。據陳某說,他與妻子劉某是經人介紹相識的,很快結婚並生有一子一女。陳某說,他在婚前對妻子劉某的性格缺乏瞭解,沒想到婚後劉某經常對自己打罵,自己不堪忍受她火爆的脾氣離家出走,寄居在村委會。後來自己患有糖尿病需要人照顧,返家居住。但劉某不給好臉色,還變本加厲,經常用拳頭捶打,有時用鞭子抽打。
陳某表示,他無法忍受家庭暴力,因此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而他的妻子劉某在庭上稱,陳某經常不回家,不照顧孩子,沒有盡到一個丈夫的責任。經法官耐心調解,雙方均同意離婚,婚姻共同財產即拆遷所得兩套房分別歸兒子和女兒所有,兩人對兩套房屋分別擁有居住權。(曾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