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首爾12月13日電韓國大法院13日對中國“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涉嫌刺死韓國海警案做出終審判決,維持二審原判23年監禁及2000萬韓元罰款(約合1.75萬美元)。
韓方指控,去年12月12日,程大偉在韓國經濟水域非法捕魚時,刺傷執法的韓國海警並致1人身亡。今年4月19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當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中韓在黃海尚未劃定專屬經濟區界限,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以“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做出判決。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