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韓甫政解釋了他認爲2013年節假日安排違法的理由。
韓甫政稱,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2013年衆多勞動者將面臨1個連續8天上班,3個連續7天上班的特殊情形。
韓甫政指出,我國勞動法第38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他認爲,根據以上具體規定,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每週只工作5天,特定情形下用人單位也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有一次24小時不間斷的休息。而按照通知安排,明年元旦節後連續8天上班,春節節後連續7天上班。這8天和7天是跨越兩週,涉及對法律規定的“每週”廣義和狹義的理解,可以姑且不論其是否違法。但是明年勞動節之前的連續7天上班,端午節之前的連續7天上班,卻都發生在星期一到星期日的一週之內。
他認爲,一週之內7天連續上班,這顯然是置用人單位於涉嫌違反勞動法的境地,勞動者則因此被剝奪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權利。
韓甫政表示,對於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法律法規做了限定性列舉,而節假日調休並不包含在這個範圍內。“我個人認爲休長假是很多公民所期盼,在這個問題上,國務院辦公廳應當在法律規定範疇之內,需要考慮到公民的心理期盼,又要考慮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