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其其格範德銀通訊員趙寶柱)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與公安廳聯合制定的《關於辦理“另案處理”案件的規定》受到高檢院肯定。該自治區檢察院在開展“另案處理”案件專項檢查活動中,將各盟市(分)院好的經驗成果轉化爲規範的工作機制,在與自治區公安廳多次協商後,於今年11月9日共同會籤後下發全區施行。該規定對“另案處理”案件的概念界定、適用範圍、辦理程序、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訴訟監督等方面進行規範,使“另案處理”案件的辦理和監督有規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