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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里間因小事互相毆打,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近日,經江西省瑞金市檢察提起公訴,該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楊冬北生有期徒刑七年,並賠償被害人家屬人民幣20.25萬餘元。
被害人楊某蓋房子僱請的運料車經過楊冬北生家門口時,將路面壓爛,後楊某用石塊填充路面,把路基填高,引起楊冬北生的不滿。去年12月6日,楊冬北生和楊某在家門口發生爭吵,隨後就扭打在一起。兩人用石塊相互擊打對方頭部,兩人頭部均被打傷並流血。楊某因傷勢嚴重於當日被送往醫院搶救,後因醫治無效死亡。經鑑定,楊某系腦出血繼發雙側大腦大面積腦梗死、腦水腫,致循環衰竭死亡,左枕頂部損傷是導致其腦出血的誘發因素。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楊冬北生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賴國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