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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谷迪
記者日前從國家體育總局有關部門獲悉,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將展開2013年度優秀運動員傷殘互助保險投保工作。
據瞭解,投保運動員在傷殘互助保險認定範圍內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立即組織現場救援,並及時送到指定醫院診治;運動員發生死亡事故的,應第一時間通知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受傷運動員到指定醫院做出診斷結果後,應在30天內向該基金會提出書面賠付申請。
據悉,保險期以自然年度爲一個投保週期,不跨年度,投保日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全年收取保費,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取保費。國家隊運動員的投保工作由其工資關係所在單位負責。報名要求年初集中辦理一次性投保手續,避免零星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