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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義務辦事,一個認爲不辦事,發生衝突出了事——
經過司法所調解
雙方互相賠不是
本報記者曉巖實習生楊寧杜田野
居住在南嶺街道百屹社區的付女士,是該小區新當選的業主委員會主任,是個有責任無報酬的職位。近日,因爲誤解小區居民和付女士發生衝突,導致付女士心臟病發作。12日,經過南關區司法局南嶺司法所調解,付女士和發生矛盾的居民重歸於好。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小區居民龔女士兩次向付女士反映小區環境和外來車輛管理問題,但物業公司一直沒解決。因爲大家懷疑付女士向着物業公司,而不是真正爲居民着想。龔女士和幾位業主來到付女士家理論此事。“幾位業主與付女士爭論時說了些難聽的話,於是雙方發生爭執,龔女士把付主任推倒在地,致使付主任心臟病突發,並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進行了救治。”
因花了醫藥費500元,付女士出院後非常不平衡,就找龔女士要求賠償醫療費,但龔女士不同意賠償。“我感覺心裏不平衡,就找到了百屹社區調解員郭麗傑,請她幫助調解解決。”在得知情況後,郭麗傑兩次找到龔女士調解,但關於賠償的事情一直都沒達成協議。
郭麗傑將此事向南關區司法局南嶺司法所進行了彙報。司法所所長趙斌在詳細瞭解了事情的經過後,立即與郭麗傑研究調解方案,並及時將付女士和龔女士找來,爲她們進行調解。
“我當時太激動了,我向您道歉。”經過趙斌和郭麗傑等人的悉心調解,龔女士意識到了自己險釀下的大錯,並把500元醫療賠償費交到付女士手裏。
面對於龔女士的道歉,付女士說:“有時候,我們處理問題的方法也不是很恰當,今後我一定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同事一起,努力把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事情協調好、解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