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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網消息昨天有媒體報道稱,深圳福田法院認定徐福記生產的芝麻香酥沙琪瑪、芒果酥等產品含有國家規定不得在糕點或糖果類食品中添加的抗氧化劑。徐福記方面迴應稱,產品並未涉及違法添加食品抗氧化劑,將提起上訴。
該報道稱,廣東一消費者購買了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落花生酥心糖三款徐福記食品,發現標籤中標註含有食品添加劑TBHQ、BHT,而根據國家規定,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和二丁基羥基甲苯(BHT)兩種食品添加劑不能添加到糕點或糖果類食品中。隨後,這名消費者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訴。對此,徐福記方面辯稱,產品含有TBHQ、BHT屬合法,均爲原料中帶入,而非人爲添加。法院則認爲,徐福記此舉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須對消費者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