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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昆明12月13日電(特約記者楊健鴻通訊員劉棟濤)今天上午8點,由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該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委副書記、州長楊紅衛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昆明開庭。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至2011年,楊紅衛在擔任紅河州州委副書記,楚雄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協調貸款等事項中,爲相關公司及個人謀取利益,先後單獨或與妻子餘賽英(另案處理)共同收受賄賂人民幣979萬餘元、美元4.78萬元、港幣3萬元、澳元1萬元,收受黃金、鑽戒等貴重物品摺合人民幣18萬餘元。
2006年至2010年,楊紅衛擔任楚雄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在楚雄州祿豐縣恐龍谷項目建設推進過程中,違規越權決定將祿豐縣政府專項無息借款人民幣6600萬元轉作該項目二期開發的政府專項補助撥款,造成公共財政資金損失人民幣6600萬元。
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楊紅衛在明知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情況下,仍強行要求楚雄州相關職能部門對雲南德勝鋼鐵有限公司技改項目違規立項審批、備案,並以臨時用地的形式違規批准企業項目用地;在項目推進過程中,違規決策給予該公司5億元貸款,並貼息2億元,造成公共財政資金損失人民幣2億元。
楊紅衛對涉嫌受賄犯罪部分的指控沒有提出異議,但否認了對涉嫌濫用職權部分的指控。
法庭將擇日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