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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里“生命通道”竟沒一輛車讓路
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韓愛青北京120急救車在運送重病人時短短3公里的路卻走了40分鐘,最終導致患者不治身亡。這則消息爆出後,在社會上引發了一片嘆息之聲。其實,不僅在北京,天津的120急救車在運送病人過程中,九成以上車輛根本不予避讓。生命通道遭遇“腸梗阻”,延誤病人治療的情況時有發生。前日,記者跟隨120急救車運送病人轉院,從120急救中心河西分站到腫瘤醫院9公里的路程,竟然沒有一輛車避讓120。
送危重病人轉院
走了近半個小時
前日14時許,環湖醫院一名81歲的大娘在手術後頭暈目眩,情況危急,急需轉到腫瘤醫院。120急救中心河西分站緊急調派一輛急救車執行任務。
從站裏出來,急救車沿圍堤道行至廣東路左轉,雖然一直響着警報,但路上所有車輛都對此無動於衷。在圍堤道與隆昌路交口,急救車前方的一輛黑色轎車行駛緩慢,儘管急救車不斷響着警報,希望該車讓行,但黑色轎車卻始終不緊不慢地在前面開着。急救車行至中豪世紀花園門前時,一輛從小區駛出的轎車準備拐彎上機動車道,面對正常行駛的急救車,轎車司機不僅沒有避讓,反而提速搶行,爲避免出現意外,急救車只得減速讓其先通過。“今天其實車不是很多,但即便如此也沒有車避讓,要是在平時上下班高峯時間就更沒人理你了!”司機李義說。
用時15分鐘,急救車終於到達了環湖醫院,接上病人後,直奔腫瘤醫院,正常行駛只需5分鐘左右,而因爲路上車多且沒有一輛機動車避讓,急救車開了10分鐘纔到達。
記者估算了一下時間,從120急救中心河西分站到腫瘤醫院的路程約有9公里,而急救車從出車到將病人送到指定醫院,用了近半個小時。
急救車被堵半路
孩子休克險送命
李義說,在他當急救車司機的10年中,印象最深的是不久前送一個四五歲的小男孩去醫院。原本從人民公園到兒童醫院只有5分鐘車程,但趕上下班高峯,加上過往機動車不避讓,竟然走了15分鐘,孩子出現呼吸困難、休克,他和車上的其他醫護人員都要急瘋了,只能“見縫插針”,纔將孩子送到醫院。
“小男孩,好像是過敏,沒辦法呼吸了。”李義說,幸虧孩子最終還是得到了及時救治,不然他一輩子都不安心,“路上車太多,大家對急救車又不像對警車、消防車那樣重視,所以纔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擔心違法受處罰
駕駛人不願讓道
對於不避讓120急救車,很多駕駛員也有自己的擔憂:不是不想讓,而是擔心避讓後,自己會因交通違法遭受處罰。
記者從交管部門瞭解到,事後在監控錄像中可以直接證實駕駛人是給“特種車”讓道,而並非主觀故意闖紅燈或者隨意變更車道的,交管部門會主動取消處罰。如果監控錄像沒有攝錄到有關畫面,車主卻收到罰單,當事人可以提出申訴,提請交管部門查看違規車輛和“特種車”的通過時間,交管部門會在進一步確認後取消處罰。不過,不少駕駛員表示,儘管避讓急救車造成違法可“特赦”,但手續太麻煩。
儘快出臺監管處罰措施
別讓法規成“一紙空文”
120急救中心河西分站的吳濤站長說,爲解決急救車通行問題,國內一些省市規定,急救車可借道公交車專用車道,其他車輛如在該車道上行駛則屬於違法,但目前天津的公交車專用車道基本被私家車佔領,幾乎形同虛設,急救車根本無法“沾光”。
據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但由於缺乏監管和處罰,這種約束形同虛設,即使司機不避讓,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導致大家根本沒有主動避讓急救車的意識。對此,急救人員認爲,相關部門應儘快出臺相應的監管處罰措施,普通車輛才能形成主動避讓急救車的意識。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急救車遇堵”問題已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關注。昨日記者獲悉,衛生部將出臺新法規,明確急救車路權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