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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寧本名李和雲,兩名女子都出示了和他的結婚證。
李寧本名李和雲,兩名女子都出示了和他的結婚證。
男子跳樓身亡“倆老婆”爭賠償
死者生前所在的工廠負責人稱“很頭疼”
47歲的李寧日前從寶安沙井一工廠跳樓身亡,就在成女士以死者李先生妻子的身份,在和工廠協商丈夫後事賠償事宜的時候,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從湖北趕來的王女士信誓旦旦地說,她纔是死者李先生的老婆,來到深圳是准備料理自己丈夫的後事。
成女士告訴記者,她丈夫李先生是湖北人,2006年3月進入深圳寶安沙井一工廠打工,做主管,後來不幸患上了牙齦癌癥,到廣州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花費了20多萬元,纔把牙齦癌看好,但由於大病初愈,身體十分虛弱。
“我老公給公司老板提出離職申請,希望能回家修養身體,但老板一直不肯!”成女士說,今年12月6日,她丈夫李先生因為身體虛弱,在上班期間睡了一會兒覺,結果被老板發現,公司出了通告,說要罰款300塊錢,還要降低工資20%,“兩張通告貼出來後,我老公承受不住,12月7日上午到工廠3樓樓頂跳樓自殺了!”
成女士告訴記者,她丈夫李先生去世後,家屬們開始和公司老板談論事後賠償問題,就在這時候,突然一位自稱是李先生老婆的王女士站了出來,說自己纔是李寧先生的老婆,這讓原本簡單的事情復雜化了。
記者昨日在成女士的住處,見到了成女士3歲半的兒子,和死者李先生70歲的老父親。
那為何王女士回來爭賠償呢?成女士說,王女士是她老公李寧在大學讀書時認識的,後來生了一個女兒,已經17歲,但10多年來李寧並沒有和對方聯系,就連對方的女兒也不姓“李”。
為了解詳細情況,記者隨後撥通了王女士的電話。
王女士說,她是1987年和李寧認識的,當時李寧還在西南財經大學讀書,因為男方家裡窮,她那時候還曾拿出2500元給李寧念書。“我們是在1991年領的結婚證,當時他爸爸沒有參加我們的婚禮,只是他一個玩得好的同學知道這事,我們還簡單地搞了一個結婚儀式……”。
昨日下午,李寧生前所在工廠的負責人吳先生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坦言,他非常頭疼,“兩女的都說是李寧的老公,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纔好!”吳先生說,他們公司目前已經專門聘請了律師來處理這起糾紛。
而吳先生公司聘請的李律師則表示,公司目前已經聯系當地的派出所,“聽說派出所將開會調解此事!”至於兩女子的真實身份,李律師稱相信警方會看各自提供的證據,公司則依據證據來決定善後賠償究竟該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