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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實幫助低收入職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減輕買房還貸壓力,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已審議通過《蘭州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辦法》中可以看到,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符合相應條件的低收入買房還貸家庭實行補貼,在貸款利息上給予借款人40%——60%、單筆最高3000元的利息貼補額度。
申請貸款貼息必須符合6項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是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住房公積金借款的低收入職工家庭發放適當的貸款利息補貼,以減輕低收入者的買房還貸壓力。
記者在《辦法》中看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須符合住房面積、自有住房套數、家庭人均月收入、前期的貸款償還『誠信度』等六項條件:即在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已辦理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買的自住住房建築面積低於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家庭成員在本市無其他自有產權住房;借款人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甘肅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借款人在申請貼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約定正常還貸1年以上,未發生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未按時歸還貸款本息行為;借款人在貼息年度仍然能夠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申請中,家庭房屋套數審核、家庭人均月收入方面都涉及到『家庭成員』如何界定的問題,對此,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釋,『借款人配偶、實際共同居住且在同一城鎮戶籍滿一年以上的父母及子女,均可列入家庭成員。』
貸款貼息額度單筆最高可達3000元
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額度,按借款人在上一年度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計算。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或借款人配偶於貼息年度內在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足額繳納公積金、或借款人屬於低保戶這三種情況下,分別可享受到40%、50%、60%的貼息額度。也就是說,低收入家庭通過公積金買房貸款,償還的利息可獲得4—6折的返額折扣。《辦法》也規定,貼息額度最低為300元,最高為3000元。
貸款貼息每年3月前申請6月內發放
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每年申請審批一次。申請人須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內申請貸款貼息,經過街道社區、民政部門和市房管部門的審核和公示後,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於每年6月底前,將貸款貼息金額轉入貼息對象的銀行還貸存折賬戶內。如果您現在已是符合貼息條件的借款人,請盡快准備好相關材料,通過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www.lzgjj.com)、或中心所屬鐵路分中心,城關區、七裡河區、西固區、安寧區、紅古區、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管理部業務大廳領取申請表格,在2013年3月底之前向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鐵路分中心、戶籍所在地的管理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
(《辦法》全文詳見12月18日《蘭州晚報》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