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周三,順德區委常委、組織部長藍斌透露,順德將加快事業單位改革步伐,擬將事業單位改成法人治理結構,人員薪酬參照市場標准,待時機成熟,再將事業單位改成法定機構,賦予事業單位更大的自主權。
所謂法定機構,是指根據特定的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規范性文件設立,依法承擔公共事務管理職能或者公共服務職能,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公共機構。該類機構在英美及香港等地廣泛存在,並在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
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以市場的方式來獨立承擔並履行政府的職能。這種改革方向顯然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的。但改革能否取得成功,關鍵還在於實踐。其中最為核心的是這類組織如何確保其獨立性,而不是成為政府新的附庸。
為解決這個問題,順德區人大突破了縣級政府沒有立法權的制約,以人大規范性文件的形式為法定機構『立規』,賦予其獨立自主的地位。但中國很多事情,有了形式之後,還必須看其運行實質。
從現實運作來看,順德首批四個法定機構均有對應對口聯系部門,這些部門承擔著相應的法定機構組建工作,包括遴選法定機構理事會人選,以及相關的政府撥款。政府之手如影隨形,很難講不會影響法定機構的獨立性。也有政府官員仍習慣於原來『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操作模式,試圖將這個原則也適用於法定機構。這實際上已經背離了改革的初衷,影響其獨立性。
當然,從香港的經驗來看,法定機構的成立確實離不開政府這個強大的主體,法定機構理事會成員的確立必須由特區行政長官來任命,政府也承擔法定機構的部分運營費用。但整個人員篩選機制都是公開的。政府在社會上收集有關信息形成一個名單,名單通常是對社會有所貢獻、或其工作與有關行業有關,選定這些人擔任法定機構委員後,政府剩下的就是『監管和監察』。撥款也是如此。因此法定機構要獨立運作,首要的挑戰是政府公務員隊伍必須轉變思想觀念,跳出原有的思維模式,既要給錢又要給指導。
當然,保持獨立性也不是政府單方面的問題。這也得取決於法定機構要有一批敢言、敢於負責任和有一定業務水平的理事會成員。這是順德推行法定機構試點中一個『軟肋』。從之前順德區公共決策諮詢委員會的運行之中即可發現,順德缺乏這類人纔,很多人很難在能力和時間中取得平衡。
在這種情況下,法定機構更應該致力於通過建立公開的機制,通過向社會公開決策過程,引入媒體及利益相關方的多重監督,來制約政府之手,保持其獨立性。否則,法定機構就有淪為新型事業單位的危險。
張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