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陳璠)日前,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根據市政府批准建立的道路客運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按照市發改委《關於建立我市道路客運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的通知》規定,決定降低本市道路班車客運燃油附加費。
根據通知要求,自2012年12月10日起,本市道路班車客運燃油附加費由每人每公里0.015元降爲0.005元。燃油附加費是道路班車客運票價的構成項目,按照旅客計費里程計入班車客運票價,其計算公式爲:燃油附加費=單位燃油附加費×旅客計費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