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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的海淀居民張建國,自稱想幫長年患病的年邁雙親“解脫”,竟用自制的槍支射殺父母和保姆。今天上午,張建國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審時說,父母年老多病,希望幫助他們盡早解脫,他曾想使用安眠藥給父母留個全屍。對於殺死保姆,張建國表示後悔。
庭審:家屬拒絕媒體報道
上午10時40分,張建國被帶進一中院第21法庭,他頭發花白,看上去比較瘦弱。對檢方的指控,張建國表示認罪,但他辯解說,他只紮了保姆10多刀,並沒有像起訴中所說的紮了30多刀。
被害保姆的丈夫和兒子均從外地前來,由於在公安機關作過證,他們不能進法庭旁聽。而張建國的弟弟則對法官提出,不願意媒體報道此案。
開庭後,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起訴張建國犯故意殺人罪和非法制造槍支罪。
案發:用安眠藥加刀槍作案
張建國和70多歲的父母住在海淀區永泰莊北路23號院,該處住宅為公租房。張建國的母親半身不遂,父親高度近視、腿腳也不利索。
據了解,張建國曾交過一個女朋友,在談婚論嫁時,他提出讓父母幫忙買家具遭到拒絕,此後女友與他分手。此事令張建國與父母產生隔閡。此後張建國一直單身。10多年前,張建國因被領導批評而辭職。無業的張建國性格越發孤僻,從來不與外人說話。
檢方指控稱,張建國用購買的鞭炮等材料,在家中制作了14支槍支。2011年2月7日19時許,他給父母喝下摻有安眠藥的湯,待二人熟睡後,用自制槍支射擊保姆頭部,又持刀刺紮保姆,隨後又分別射擊父母頭部,用刀刺紮父母。
鑒定:凶手有精神問題
但是,自稱殺父母只是為了幫父母“解脫”的張建國,在作案後,還想對其弟弟下手。
張建國作案後,將父母和保姆的屍體拖到自己房內。次日晚上,他約弟弟到家聊天,並對弟弟說,父母及保姆遛彎去了。當時,張建國聲稱要和弟弟做游戲,並把弟弟的腿捆上。弟弟以為張建國在開玩笑,表示同意。張建國隨後用繩子將弟弟捆上。弟弟在發現張建國表情不對後,裝作沒有察覺,要求他將自己解開,並在穩住張建國後逃脫。由於沒有找到父母及保姆,張建國的弟弟報警。
鄰居介紹,張建國和父母所住的房屋是一套兩居室的房子,他弟弟住在同一小區的另一套三居室內。張建國性格古怪,鄰居們很少能看到他出門,偶爾在走道中遇見,張建國也很少說話,甚至保姆、家人要打掃他的房間,也常常被他攔在門外。
鑒定結論顯示,張建國作案時處於焦慮抑郁狀態,辨認和控制能力削弱,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細節:其弟僥幸逃脫
記者了解到,張建國共自制18支槍,經鑒定,其中14支槍有殺傷力。
這14支槍均為射發鋼釘或鋼珠的槍支,擊發裝置使用了電池以及燈泡裡的鎢絲。張建國把鎢絲連接到適量的火藥中,只要扣動扳機,鎢絲過電發熱,就會觸發火藥,從而把鋼珠或鋼釘發射出去。經鑒定,發射出去的鋼珠或鋼釘的射速達到每秒200到300米,殺傷力很大。
據悉,張建國作案後,把其弟弟約到家中聊天,並以做游戲為由把其弟捆綁,欲對弟弟不利。但是,他的槍支和刀等作案工具早就擺放在客廳中,根本沒有隱藏。張建國的弟弟看到這些東西,察覺不妙,纔找借口脫離。
索賠:巨額索賠面臨無錢可賠
張建國覺得自己一家過的難,其實保姆李某纔是真的生活困難。李某來自河南農村,其公公癱瘓在床,丈夫體弱多病,兒子尚在部隊服役,女兒患有乙肝。
北京市漢良律師事務所的胡益華律師為李某家屬提供法律援助,並向張建國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索賠,索賠金額為109萬元。
不過,胡益華律師對民事部分的索賠並不樂觀,因為張建國的弟弟也就民事部分提起高額索賠。
“根據我國關於繼承權的規定,張建國在殺害了其父母後,就無權繼承其父母的遺產,遺產將由其他法定繼承人依法定順序繼承。因此,在法院判決之後,張建國只能用其個人資產來履行判決義務。”胡益華律師表示,張建國多年無業,住的房子又是公租房,公租房不能用來賠償受害人,那麼張建國可用於賠償的資產可想而知。
建議:用勞動改造的收入建賠償基金
胡益華律師多年從事刑事辯護,對凶殺案中民事賠償執行難深有體會。結合張建國一案,他提出建議:“很多案犯沒有財產可賠,但這些案犯又沒被判死刑。我們都知道,服刑犯不可能啥都不乾白讓全國人民養活,他們是要接受勞動改造的,而他們的勞動也能創造出經濟效益。”胡益華律師認為,監獄設施及管教乾警的工資待遇均是由國家財政支出的,那麼服刑犯通過勞動創造出的效益,就應該拿出來成立個賠償基金,專門用來救助沒能獲得賠償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