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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底離地面有好幾米”,“他們家讓先人住上二層樓了”……在華陰市紅鳳村,有一座被村民戲稱為“二層樓”的孤墳,墳墓周圍的土地被掏空,村民告訴記者,“這家人上墳先要搭個梯子”。
村長賣土挖出了“釘子墳”
12月12日,記者來到華陰市紅鳳村。在紅鳳村二組的責任田邊,記者看到了一個巨大的坑,坑底低於四周地面約5米,大坑中間立著那座“二層樓”的土墳,因為周圍的土都被平整挖空了,使得這座土墳更加的顯眼。
幾位村民代表告訴記者,這是原村長私自挖田賣土造成的,“楊村長賣了40畝的土,把賣土的錢都裝自己腰包哩!”
在附了紅鳳村二組20幾戶村民簽名和手印的《村長楊再保經濟問題材料》裡,記者看到了村民向村裡反映的書面描述,“楊再保未開群眾會議,隨意毀壞麥田銷土,挖土深達5米,佔地面積40畝,致使之前修好的灌溉機井配套設施被破壞,井房和水泥渠至今不能恢復。”
材料簽署的日期是6月29日,然而直到今日,近6個月時間過去了,村上仍然沒能給出一個說法。
村民楊抗戰說,因為村民鬧得凶,楊村長在今年9月份辭職了。“孤墳在那根本沒人管,大家也不知道該找誰。”
楊秦(化名)是紅鳳村二組的村民,被挖的40畝土地中,他家佔了一畝三分地。
楊秦告訴記者,村裡挖土前,他們家並沒有簽署同意書。 “土是四五月份挖的,我一直在外地,回來後地裡的土已經被挖完,只剩下我媽和我老伴的兩座墳了。”
“村裡讓趕緊遷墳,遷了纔給發賠償金。”楊秦的情緒有點激動,“兩座墳加一畝三分地,村上一共就給賠了3000塊錢,我遷完兩個墳就花了7000多。”
村上為什麼留了一個孤墳?楊秦說,是因為那戶村民實在遷不起。“留下的是他爸他媽的合葬墳,他媳婦嫌他窮跑了,家裡拿不出錢來遷墳。”
楊抗戰說,現在村民最想讓村裡公開賬務。“村裡的賬幾年都沒公開過,公布給大家纔能弄清楚村長到底貪了多少錢。”
村長:不是賣土是為了平整土地
隨後,記者電話聯系了紅鳳村前村長楊再保。
楊再保說,自己從沒賣過村上的土地。“村裡的土是被政府征走修河堤用的,村上根本沒賣錢。”
“我當時也是好心,為了平整二組的土地。”楊再保說,被挖掉的40畝土地本來是高低不平的,灌溉很不方便。
關於賠償標准,楊再保說,一畝地大概是兩千塊,一個墳賠一千。楊再保想了想又糾正說,“土不給賠錢,青苗款和墳一共賠三千,反正村裡拿的錢就只是現在賠給農民的錢。”記者繼續追問征地具體的流程和賠償標准,楊再保表示,當時是二隊隊長和河堤施工方談的,具體細節不太清楚。
據楊再保回憶,二隊一共搬遷了30幾座墳。“挖土之前大家肯定都是同意的,不同意遷村上是絕對不會動的。”楊再保說,在動工前,村上給二隊村民召開了村民會議,參會的四五十個村民全部都是表示同意的。
記者詢問村裡有沒有相關的會議記錄,楊再保解釋,“都是大家當場表決的,村裡沒有會議記錄。”
針對現在村民對村委意見很大的情況,楊再保說,現在起哄的都是外隊的人,至於起哄的理由,楊再保分析,“他們沒有賠償款,沒有便宜佔纔會來鬧事。”
記者提及不肯遷墳的村民楊某時,楊再保說,楊某也是和村上簽訂了合約的。“當時不願意遷墳可以不簽字,現在隊長手裡的東西都是簽了字的,現在是人把錢得了,就不管遷墳了。”
是不是所有被征地的村民都簽了同意書呢?楊再保說,“當然全都簽了,不簽字就不給賠償款。”
記者詢問村民反映的材料,楊再保表示,現在他已經辭職不管事了,有事就和二隊隊長談。
街道辦:村上賬務正在審查
村裡的問題為什麼6個月都沒有解決?記者來到紅鳳村所屬的華陰市太華街道辦。
街道辦主任鄭化鵬告訴記者,解決不了問題是因為現在村上沒一個管事的人,“原村長辭職了,新村長還沒選出來,很多事情沒法對接。”
對於村民公開賬務的要求,街道辦解釋,之前一直要求村上按時公開賬務,“一年兩次,元月和7月份各一次,紅鳳村也都是按時公布的。”
“只要群眾要求,村裡就應該公開賬務,沒公開賬務,那是因為群眾不要求。”至於村民何時能看到詳細賬務,鄭化鵬說,這個問題沒辦法回答。“村民意見比較大,現在市上專門有工作組來調查村裡的賬務問題,目前已經安排了賬務審計。”
街道辦承諾,只要是群眾合理的訴求,隨時可以找街道辦解決,街道辦也肯定會盡量給群眾一個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