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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見習記者/盧慧通訊員/陳美君)近日,惠城區召開全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議,提出確保全區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目標。
會上,惠城區提出力爭年底前完成“一個清理、兩個建設、三項改革”的工作任務,即全面清理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加快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和行政監管體系建設,穩步實施大部門體制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其中,在清理和精簡行政審批方面,對個人、企業和社會組織能夠自主決定、自擔風險、自行調節、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不再審批;能夠通過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解決的事項,取消政府管制;能夠通過事中、事後監管達到管理目的的事項,取消事前行政許可;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外,取消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類行政審批和企業登記的前置性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以及證照的年檢、年審等。
在加快“兩個建設”方面,社會自治可覆蓋的領域原則上一律取消行政審批,改爲政府制定規範、標準和加強日常監管,具體事務交由社會組織自律管理或公民個人自主決定。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事項外,取消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相關從業及執業資格、資質類審批,全部交由行業組織自律管理。行業技術標準與規範制定、行業准入審查、科技成果評審推廣等行業管理和技術服務事務及行業內重大投資、改造、開發項目的可行性前期論證等審批前置事項要逐步有序地向社會組織轉移。
近年來,惠城區先後進行了四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許可事項由改革前的365項削減至66項,減幅達82%,居全市前列。同時,全區24個行政審批職能單位派員集中到區行政服務中心辦事大廳統一辦公,實行“一條龍”辦理、“一站式”服務,建立綜合電子政務服務平臺,全區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31個單位、212項行政審批事項納入電子監察,促進了廉潔、高效政府的建設。此外,通過深化大部門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全區黨政機關由原來的26個減少到22個,全區487個事業單位劃分爲行政類2個,公益一類402個,公益二類69個,公益三類6個,轉企改制4個,撤銷4個,形成了權責統一、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