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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多張社保卡購藥的市民。李海燕 攝 |
天津北方網訊:根據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實名就醫管理辦法》規定,持社保卡看病買藥需實名,人卡必須統一。看病買藥必須持卡人本人前往醫院或藥店,如果查出有違規行爲,醫保定點服務機構和持卡當事人都要受到相應處罰。近日,有多位讀者向本報反映,臨近年底,在本市個別醫院內,存在一人持多張社保卡大批購藥現象。記者就此現象對部分醫院進行了暗訪。
記者在南開區一家二級醫院一樓的社保掛號窗口前看到,個別等待掛號的市民手中不止一張社保卡,在記者前面掛號的是一位50歲左右的男子,他手中拿着一張照片顯示是30歲左右男子的社保卡。排到窗口時,負責掛號的工作人員只詢問該男子的姓名及要掛的科室,並沒有覈實持卡人是否是其本人。此時,旁邊窗口一名40多歲的婦女手持兩張社保卡,對醫院工作人員說:“掛兩個科室的,這個名字的掛內科,另外一個掛耳鼻喉科。”一分鐘後,該婦女順利拿到了兩張掛號單。
記者詢問該婦女:“您拿兩張卡掛號,醫院不覈對社保卡信息嗎?”她告訴記者:“一直都不查啊,我們都是這麼買藥的。”該婦女又說:“馬上就到年底了,多數社保卡早過了門檻費了,但還沒達到最高報銷額度,大家都來多開點藥留着唄。到了1月,又得過那800塊錢的門檻費才能優惠了。”
記者跟隨該婦女來到耳鼻喉科的診室內,該婦女拿着不屬於她的那張社保卡,跟醫生說,開一些治療鼻炎的藥物,報上了好幾種藥物的名字,醫生接過掛號單,從電腦中找到對應的名字,便開出該婦女所需要的藥物。整個過程中,醫生都沒有要求該婦女出示社保卡。
隨後,記者又走訪了南開區其他一家二甲醫院和一家社區醫院,發現數位市民也都紛紛拿着一張以上的社保卡買藥。但記者在隨機走訪的南開區的其他一家三甲醫院,未發現一人持多卡購藥的現象。
據瞭解,根據相關規定,參保人員有使用他人社保卡看病購藥、將本人社保卡交給他人使用、僞造報銷票據或處方、倒賣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等行爲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醫療保險金,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同時,醫保定點服務機構應承擔相應的核查監督責任,需檢查社保卡是否與本人相符,如果不覈實身份造成騙保或者其他損失,醫保定點服務機構也應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