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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費糾紛的增多,讓公衆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消費者保護局(以下簡稱消保局)寄予厚望。該局於今年成立,目的是保護銀行消費者權益。那麼,銀監會消保局爲此該怎樣作爲呢?
全額罰息是一種霸王條款
“差12元沒還清,卻被銀行全額收取罰息。”南京某中學教師韓先生告訴記者。今年5月,韓先生在當地一家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7月份使用信用卡消費了1512元,而他向髮卡銀行償還了1500元卻忽略了零頭,因此被銀行按照全額貸款收取了罰息。
上海的王女士也因用信用卡消費後,少還了50多元貸款,而被銀行按貸款全額收取了罰息。
“銀行卡有兩種,一種是借記卡,一種是信用卡。借記卡是要先存錢才能用錢,我們的工資卡都是借記卡;而信用卡是先用後還,只有信用卡纔會出現罰息的情況。”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陳穎說。
她向記者解釋,信用卡是一種消費信貸,銀行會給持卡的消費者一個信用額度,消費者可以在信用額度裏刷卡消費。如果在銀行規定的賬期裏還錢,是不收取利息的,但如果超過賬期還錢,銀行是要收取罰息的,實際上就是貸款利息。
“爭議在於銀行收取利息的基數。如果違約的話是應該處罰的,但全額罰息是不合理的。按道理是針對消費者沒還的那部分進行罰息,不應該對消費者還了的部分進行罰息,全額罰息也是信用卡消費中最容易出現糾紛的問題。”陳穎說。
在她看來,銀行在爲消費者辦理信用卡時要交代清楚是不是全額罰息,而目前銀行在告知方面做得還很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