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記者李賀
隨着《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實施日期的臨近,關於駕駛證記分細則的相關規定成爲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19日,交警部門就廣受關注的幾個焦點問題做出了迴應,如果因前面大型車輛遮擋視線而引發後車誤闖紅燈可以通過行政複議等渠道申請免於處罰。
特殊情況闖紅燈可以申請撤銷
“在此次調整的處罰項目中,闖紅燈記分的變化最大,國家對這種可能產生嚴重後果的違法行爲加大處罰力度無可厚非。但是,在實際駕車過程中,如果前面車是一輛大型貨車,在跟車行駛時後面的轎車很難看到交通信號的變化,如果因此被記6分就太冤枉了。”市民馬先生說。
記者從交警部門瞭解到,“123號令”對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爲提高了處罰分值,這是爲了充分發揮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制度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規範駕駛行爲,加大對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爲的懲處力度。
“對於‘因被前方大車遮擋視線而誤闖紅燈’等特殊情況,當事人可以到交管部門將按照正常的程序進行復議,如果確實因爲前車遮擋信號燈導致後車誤闖紅燈,或是司機爲了緊急運送病人等特殊情況闖了紅燈,在經過複議程序覈實屬實後可以予以撤銷。”交警部門工作人員說,此外,當事人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
交警部門建議,無論前方的車輛是否爲大型車輛,是否會阻礙視線,駕駛員都應該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車距,這對保證駕車的安全有很重要的意義。
污損號牌記分要看是否“故意”
“冬季駕車,車輛經常會有很厚的積雪,有時會將車牌照覆蓋,而在行駛過程中濺起的雪和污泥也經常會將車牌照污損。這種情況是否也要按照‘新規定’中的條款被一次性記滿12分呢?”“長春晚報說交通”QQ羣中網友詢問。
據介紹,根據“123號令”的有關規定,未懸掛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爲應被處以記12分的處罰。針對此種違法行爲加大處罰力度是因爲故意遮擋號牌危害很大,駕駛人之所以故意遮擋號牌,主要是爲了可以在行駛過程中發生闖紅燈、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超車等違法行爲時逃避電子警察的處罰,這必然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安全性。
“特別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由於車輛號牌被遮擋、污損,一旦肇事人駕車逃逸,將會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新規定加大處罰力度,是出於對出行者生命安全的考慮。”工作人員說,這項處罰規定中,行爲的故意性非常關鍵。有的車輛遇上雨天,泥水濺到車牌上,這樣的情況就不算故意遮擋號牌。有的車輛遭遇車禍,車牌被撞壞,未來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因此不在處罰範圍之內。
加大記分處罰力度促安全駕車
“12分都不夠闖兩次紅燈的,是不是被記滿12分之後就不能再開車了?”很多市民擔心自己的分數不夠用。
據交警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記分不是行政處罰,是一種教育和管理措施,大家認爲記滿12分就吊銷駕照的認知是錯誤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交管部門應當扣留其駕駛證,並對其進行交規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要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而每個駕駛員的起始記分週期是不同的,一般是根據駕駛員初次領取駕駛證的日期爲準。因此,建議廣大駕駛員要定期檢查自己的違章記分情況,一旦被記滿分數仍然駕車,將被視爲無證駕駛。
“123號令”中提高了一些嚴重交通違法行爲的處罰記分標準,對個人來說提高了駕駛門檻、加大了懲處力度,會造成一些不便,但對社會來說,嚴格管理是爲了促使每個駕駛人養成安全、守法、文明的駕車習慣,從而保障和改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