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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18日召開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表示,明年將適當提高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統籌推進職工和居民醫保門診統籌。(12月19日《北京晨報》)
必須看到,此次人社保提出的是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同步增長,這一點充分體現了國家和公衆共同擔當的理念。社會保險畢竟不是社會福利,參保人繳費義務和享受待遇是相輔相成的。在當下社會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對於醫療保障需求日益增加、物價水平持續上漲、國家又不斷提高醫保報銷比例的大背景下,個人繳費標準的提高成爲大勢所趨。不過,個人繳費不能說提就提,必須老老實實過好民意關,必須正視公衆訴求,解決相關問題。
其一,加快醫保並軌,消除福利黑洞。我國現行醫療社會保障有四種形式:公費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種“碎片化”制度安排不僅有損公平與效率,也嚴重削弱了提高醫保基金共濟能力。對此,必須儘快將公務員納入醫保體系,確保財政補貼更多惠及最需要的社會羣體。
其二,平衡基金收支,提高醫保待遇。2011年我國城鎮基本醫保基金結存率超過20%,遠遠高於發達國家的10%以下水平,新農合年結存率也超過16%。誠然,醫保作爲救命錢,管理上的適度謹慎是必要的,不過這廂提高個人繳費標準,那廂醫保“錢多得花不完”,顯然有悖公平和效率原則。醫保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在強調個人繳費義務的同時,享受待遇的權利必須跟上。當下,應在堅持“以收定支、略有結餘”原則,設定結餘平衡點的前提下,不斷擴大醫保覆蓋面、提高各類醫保的報銷水平。
其三,改革支付方式,遏制“跑冒滴漏”。過去,醫保報銷付費機制一直以按項目付費製爲主,容易造成醫療服務過度,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同時由於項目繁多,醫療保險機構審覈工作量大,管理成本也相對較高。不解決這個“跑冒滴漏”問題,往醫保這個木桶裏添水都只會事倍功半。唯有儘快探索推廣總額預付和按病種付費,實現對醫療服務機構的工作量、費用、服務質量的有效監督,提高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才能讓人信服。張楓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