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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武漢12月20日電(記者艾啓平)湖北省公安廳20日公佈:自2013年1月1日起,湖北居民可在省內跨戶籍地就近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
湖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介紹說,今年以來,全省受理各類出國境申請220萬人次,同比去年增長36%。過去,公民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必須到常住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十分不便。實施“省內就近辦證”後,可爲縣際、市際間流動的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和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根據新規定,凡屬湖北省內常住戶口而在省內非戶籍地工作、學習、生活居住滿一年(含)以上的人員,可就近在居住地市、縣(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因私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註、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註。辦理證件時,須本人親自前往居住地市、縣(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證大廳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表、戶口簿、二代身份證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他證明材料根據辦證對象不同,主要有學生證、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居住證等。
湖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還介紹:因涉及身份覈查確認,對首次申請、換(補)發的證件,自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可以取證。對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團隊旅遊簽註、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各類簽註的,自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可以取證。(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