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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政要花多少,怎麼花,要辦成多少事,預算編制時要說得清楚,就不能少了“績效目標”。今天上午,記者從市政府辦公廳對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市本級決算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覆函中獲悉,明年,各預算主管部門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預算金額不低於本部門所有項目支出預算金額的10%。
去年,市財政局確定48個預算主管部門和68個項目試編“績效目標”,以此加強績效目標管理。明年,本市將有更多預算主管部門和專項資金項目納入“績效目標”編報範圍。目前,專項資金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是:管理體系中缺乏財政資金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等績效標準。推進績效目標管理,意義就在於解決這些問題,實現預算編制和目標相一致。
在預算執行過程,本市已試行“績效目標”跟蹤評價。今年,市財政局確定了43家預算主管部門共68個項目,涉及資金約47億元進行“績效目標”跟蹤評價,對項目資金使用過程的合規性、有效性進行動態跟蹤,發現目標偏差及時糾偏。
在“動態跟蹤”之外,今年本市繼續開展預算項目績效的“後評價”,對項目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重點選擇了教育、科技、衛生、住房保障等涉及重大民生領域、經濟結構調整、重點項目建設的9個市級專項資金項目,組織開展績效評價,涉及資金約52億元。同時,對已完成績效評價的35個專項資金項目,累計提出115條有關改進預算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明確提出整改時間。(記者姚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