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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的簡歷是公司一位極其重要的客戶轉到人事部的,說這是他的侄子,讓我給看看。Tod雖然沒有工作經驗,但所學專業很適合公司急聘的實習工程師一職,所以我很快爲他安排了面試。
第一眼看到Tod,感覺他是個一心苦讀的樸實理工男。時值仲秋,他衣服穿得層疊又撞色:大紅色的雞心領毛衣裏面,是深灰色的圓領秋衣,外面套了件棕褐色夾克,頭上還戴着一頂墨藍色的棒球帽。他像主人一樣熱情地握住我的手:“你好你好!我先解釋一下,我不摘帽子不是不禮貌,因爲我少白頭,摘了帽子顯得人很老。我又不願意染頭髮,你知道,很多染髮劑都不合格,對身體有害。希望你別介意!”
我笑着說不介意。我的確不介意他戴帽子,但我介意的是他一直在嚼口香糖,還嚼得非常響亮,吧唧吧唧吧唧……
跟之前面試過的幾個應聘者一樣,Tod的英語口語和聽力也不好,我每個問題都要重複三四遍。他急急地說:“你聽我解釋,我前幾天去游泳,耳朵裏面灌了水,到現在都沒出來,聽誰說話都跟隔着一層棉被似的。”他站起身歪着腦袋單腳跳了幾跳,接着說,“其實我在我們班英語是最好的,四級六級一次通過,都是優秀,你看我GRE考那麼高分。我最近忙論文,口語生疏了。等我開始工作後,多跟公司的老外們練習練習就可以了。”
我問他有什麼業餘愛好,他說最喜歡音樂。我也是倒黴催的,順口追問了一句:“是哪種音樂呢?”
Tod馬上精神一振,清了清嗓子,說:“我給你唱一首刀郎的歌吧!”不由我表態,他就放聲高歌:“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樣的女人,用你那火火的嘴脣,讓我在午夜裏無盡地銷魂……”他唱得倒是不難聽,但始終做出脈脈情深的樣子盯着我,嘴裏白乎乎的口香糖還一冒一冒的,讓我很不自在。我制止了好幾次,他才停下來,意猶未盡:“跟你解釋一下,我這幾天有點感冒,咳嗽,嗓子很疼,喝了兩瓶止咳糖漿了。不然我唱得比這好,我很擅長飆高音。以後公司搞文娛活動什麼的,我可以挑大樑!”
其實面試到這個階段,基本就可以結束了,但爲了給客戶一個周全的答覆,我還是接着跟他聊了下去。聊到職業規劃的時候,Tod說:“你們肯定覺得我有個很厲害的大爺,他又沒有兒子,我以後什麼都不用愁,對吧?這我必須得解釋一下,我絕不是那種人,我要靠自己的雙手打拼未來……”
我說我很欽佩這種精神,最後真誠地給了他祝福,Tod志得意滿地走了。
送走Tod,我正斟酌着如何向客戶解釋時,客戶自己打電話來了。他是聰明人,我講話稍一遲疑,他馬上就明白了:“我就知道這小子不行,我也是讓他給磨得沒辦法。姑娘,耽誤你時間了……”
不想我掛掉客戶的電話不多久,總機就轉進Tod的來電,他說:“有件事我剛纔忘記說了,細節決定成敗不是嗎?我不說你肯定會誤會,所以我必須跟你解釋一下:我嚼口香糖是因爲擔心嘴裏有味道。我一次嚼了三塊,勁爽薄荷味的,因爲早點我吃的包子是豬肉大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