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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19日訊記者周斌見習記者張昊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近日聯合制定下發了《加強全國足球比賽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試行)》。規定對足球比賽現場觀衆的安全容量提出了明確要求,以防止賽場超員而引發擁擠踩踏等治安災害事故。
據瞭解,爲切實加強比賽安全管理,防止因賽場不具備安全條件及相關安全措施不落實而引發問題,規定明確要求舉辦中超聯賽等足球比賽應當按照《大型羣衆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條件,並依法履行安全許可程序。爲加強賽場硬件設施的建設,創造安全的觀賽環境,規定對進一步完善賽場觀衆席和各出入口等部位硬件設施建設,提升賽場的安全水平提出了明確要求。爲維護良好賽場治安秩序,切實保障現場觀衆的安全,規定明確了對各種賽場擾序行爲的處置要求,要求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賽場內外可能發生的治安問題。
近年來,我國每年舉行中超、中甲、中乙、足協盃等各類足球比賽1300餘場,現場觀衆約600萬人次,特別是中超聯賽每年舉辦240餘場,場均觀衆達1.8萬人。此規定的出臺,對進一步維護良好的賽場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羣衆安全觀賽,營造和諧、穩定的賽場氛圍,推動足球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有着積極意義。 >>相關報道見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