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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條“武漢公積金繳存標準相差38倍”的消息,引發各界關注。記者瞭解到,個人繳多少公積金,是以各單位職工的月收入乘以固定比例來確定的,繳存標準差距大,源於目前不同行業收入差距大。據悉,爲了縮小差距,2010年起,武漢市就開始對公積金繳存“限高”了。
記者進行了小範圍調查發現,不同行業或企業間職工公積金繳存額度相差很大。一些民營企業或中小企業,公積金繳存標準較低;壟斷企業和公務員羣體繳存額相對較高。
在一家軟件企業上班的吳女士,公積金月繳存額不到200元(職工和單位繳存之和,下同);吳女士的丈夫在一家事業單位性質的研究所工作,月繳存額2000多元;夫妻倆繳存額相差10倍。
對此,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表示,職工的公積金繳存額度差距大,背後反映的是各行業收入差距大。根據武漢市的規定,公積金繳存的比例爲最低“兩個8%”,即職工個人按其上年月均工資總額的8%繳存,同時單位也按每個職工上年月均工資總額的8%爲職工繳存,兩者同時記入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最高比例不超過“兩個12%”。而職工工資包括了基本工資和各種補貼等,因此一個高收入行業的職工,本來工資加各種補貼的月收入就很高,再按最高繳存標準,月繳存額確實可以達到幾千元。
不過,從2010年3月開始,根據國家住建部和審計署的規定,武漢公積金繳存開始實行“保底限高”政策,其最高月繳存基數不超過武漢市上年度的全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該標準每年會進行調整。比如,今年的繳存額度是職工每月繳存最少不得低於176元,最多不得超過2738元,超過上限者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介紹,推出“限高”措施,主要是爲了縮小不同單位之間的職工公積金繳存差距。但是,在2010年前就按較高標準繳存的職工,仍然可以維持原有標準繳存,但每年不得再提高繳存額度和比例。(記者黃振琳)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