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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最近幾天,一則“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辦理完交通違章處理,2013年1月1日起將會按照新交規進行處罰”的微博,冠上央視《焦點訪談》已播出的信息後,在微博和QQ羣上大肆傳播,直接導致這些天,寧波交通違法處理大廳人滿爲患。
昨天,記者特意向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有關負責求證了這條消息。
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實施,相比原來的記分規定,確實有比較多的變動。
但是,老的交通違法記錄會按新規處罰的信息屬於謠傳,因爲交通違法行爲的處理是按照交通違法行爲發生的時間來界定的,而不是以什麼時候來處理爲界定。
爲此,發生在明年1月1日前的交通違法行爲仍按照原規定記分,明年1月1日起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爲才按照新規定記分。
但交警也要提醒,不要養成違章記錄累積的壞習慣,一旦產生新的違法記錄,還是應該及時處理,以免給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煩,一旦違章記錄達到或超過5條,在馬路上被交警查獲將會被立即扣車,直到處理完畢爲止。
本報通訊員陸明光周瑾本報記者尤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