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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韓雯)近日走訪本市婚姻登記部門瞭解到,現在“閃結閃離”現象已不光發生在年輕人羣中,老年人“閃結閃離”現象越來越多。據南開區婚姻登記處統計,該區再婚老人離婚比率已達到近五成。在河東區,再婚老人婚姻維繫最短的僅10天。再婚目的不明確、缺乏瞭解、子女反對,成爲再婚老人離婚的主要原因。
今年年初,趙大爺在老夥伴們的撮合下,與相識不到1個月的李奶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1個多月後,兩人又鬧着離婚。工作人員介紹,兩人來時脾氣特別不好。女方說:“可不想忍了,自打在一塊以後,我就成了伺候他吃喝的保姆了。”男方也不甘示弱:“離就離!”就這樣,工作人員在勸和無效的情況下,爲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
“類似這樣的老年人‘閃結’又‘閃離’案例,近年來並不鮮見,並有增多的趨勢。”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處長楊俐說。楊俐列出了當前老年人再婚後離婚的三個主要原因:一是再婚目的不明確,一些老人因爲身體不好,想找個老伴兒照顧自己;二是缺乏瞭解,導致生活習慣不同而難以繼續相處下去;三是子女反對,擔心老人的財產“流失”。
對於如何經營好“黃昏戀”,婚姻家庭研究專家、市社科院社會學所副研究員汪潔說,老年人再婚是爲了能有一個美滿幸福的晚年生活,可一旦不夠慎重,反而會給生活帶來陰霾。因此,準備再婚的老人,婚前一定要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並且要得到兒女的理解;婚後,要互敬互讓,以誠相待,求大同存小異,這樣有益於再婚後共築“愛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