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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濱海新區土地管理委員會審覈通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爲津濱保(掛)2012-38號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出讓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坐落於天津空港經濟區,現狀爲場清地平,出讓土地面積21486.3平方米,土地用途爲商務金融用地,建築規模小於42972平方米,建築密度小於等於40%,綠地率大於等於20%,建築限高43米(含),出讓年限40年,起始價3120萬元,競買保證金1000萬元。
各出讓地塊範圍內的樹木、通信設施、供電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如有合作開發意向的,須在競買報名前成立新公司,並由新公司參加競買。
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爲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1、存在僞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爲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爲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一年以上的;
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競買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津濱保(掛)2012-38號地塊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地不在天津港保稅區(或天津空港經濟區)的,按照規定應在天津港保稅區(或天津空港經濟區)註冊全資公司,並由全資公司在成交確認書規定時間內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自簽訂土地合同後12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
配套費總額爲1074.315萬元,由受讓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90日內向相關部門一次性繳納。
該地塊具體配套要求詳見《規劃條件通知書》。
競買保證金到賬期限2013年1月17日16:3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1月17日17:00。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各出讓地塊《競買須知》。
三、掛牌地塊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爲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月8日,自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濱海新區交易廳(塘沽北塘經濟區建投領海福地商務園一號樓北樓,洞庭路與集疏港公路交口)購買掛牌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掛牌時間和地點
上述地塊採取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不少於10日,自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8日10:3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及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濱海新區交易廳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各地塊的增價幅度均爲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六、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各出讓地塊掛牌文件,以各出讓地塊掛牌文件爲準。
八、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繫人:胡先生
聯繫電話:(022)65271609
聯繫單位:天津市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
源管理局
聯繫人:朱先生竇女士
聯繫電話:(022)65271608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
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