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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郭海麗)有機化學專業碩士畢業的劉某因在家實驗製造毒品,被訴至法院。今天上午,昌平區法院以製造毒品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元,並沒收了其作案工具。
劉某今年27歲,是江西省人。有着研究生學歷的劉某畢業後,憑着自己的專業知識來到北京,在一家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工作,從事藥物篩選、有機合成等研究工作。然而,劉某卻認爲自己是有機化學專業的研究生,應當有更大的作爲。2012年5月,劉某從該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辭職,來到昌平區,和一個朋友住在出租屋內。
據劉某供述,由於室友吸毒,他漸漸對毒品產生了興趣,萌生了想要實驗製造毒品的想法。劉某首先從藥劑學書上查找了相關理論知識,又在網上學習瞭如何製造毒品的方法。接着,劉某又從網上買到了色素、咖啡因、香料、壓片機等材料,還通過室友拿到了少量的甲基苯丙胺。2012年8月21日,劉某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內開始了第一次“實驗”。之後劉某在其居住地被民警查獲。
庭審中,劉某當庭認罪。其辯護人提出其自願認罪、是初犯、犯罪未遂、數量少且主觀惡性不大等辯護意見。
昌平法院經審理認爲:劉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法規,使用甲基苯丙胺、咖啡因等材料混合、加工製造麻古,其行爲已經構成製造毒品罪。該院對劉某作出上述判決。 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