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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印發,明確全國“三條紅線”控制指標和階段性管理目標,對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作出部署安排。
?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聯合印發《關於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可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最大程度簡化用地審批程序,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規定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給予增值稅、契稅、印花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徵或減徵等稅收優惠。
?財政部、水利部聯合印發《關於中央財政統籌部分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20%由中央統籌分配,中央和省級統籌比例合計不超過50%。
?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水利改革發展金融服務的意見》,提出支持水利建設的一攬子金融政策措施,鼓勵發展大型水利基礎設施設備和中小農田水利灌溉系統融資租賃服務。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印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業務管理辦法》,經國務院批准,准許中國農發行開展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業務。
?水利部、財政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