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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陳清浩通訊員/卓超明樑傑文)雲浮市雲安縣一名叫莫國華的農民以僞造假證、許諾高息、租車抵押等手段詐騙超過千萬元人民幣,被當地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昨日雲安縣舉行新聞發佈會稱,一審後莫國華沒有提出上訴。
據介紹,莫國華,32歲,雲安縣南盛鎮村民,無正當職業。2011年初開始,莫國華以資金週轉困難或投資爲由,利用僞造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從汽車租賃公司租來的小汽車作抵押以及承諾給予高額利息等手段,向南盛鎮的熟人借款,許諾每個月給予5%到15%的利息或投資回報。至於2012年4月莫國華共向莫某某、劉某某、徐某某、溫某某等10多名受害人借款70多次,騙取受害人114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