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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執業期間被指控爲使當事人逃避刑事責任,授意被告人父親僞造其子年齡,涉嫌辯護人僞造證據罪(本報2006年6月26日一版曾以《廣西一律師僞造當事人年齡被批捕》爲題報道過),律師陳文耀經歷了人生的過山車,最終法院宣告陳文耀無罪。
現年71歲的陳文耀於2006年因涉嫌辯護人僞造證據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該案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田陽縣法院審理,認爲陳文耀構成該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宣告其無罪。檢察機關抗訴後,百色市中級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二審判決生效後,陳文耀向當初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靖西縣檢察院(該案後被百色市檢察院指定田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請求賠償其因錯誤逮捕被羈押357天的人身損害賠償金2.98萬餘元。本報近日獲悉,陳文耀已經拿到了賠償款。
(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