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網友稱爲“史上最嚴交規”的新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眼看“大限”將至,很多市民因爲擔心原有的交通違法記分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從而被加重處罰,紛紛前往交管部門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進行記分清零,導致窗口出現排長隊的情況。記者昨天從市交管局獲悉,爲避免市民排長隊等候,今天起,交管部門將在全市增設40處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辦公窗口。
網友疑問 未處理的交通違法拖到明年將加重處罰?連日來,很多網友在微博上發帖稱,“如果有交通違法拖到明年再處理,未處理的違法記分便會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會按新的扣分規定處理,加重處罰。”
記者觀察發現,類似的帖子在微博上已被轉發數千次,甚至有網友表示,爲趕在年底前將交通違法記分清零,曾經天不亮就去交警隊門口排隊等候。
交管迴應 記分原則“老的用老政策新的用新政策”事實真像網友擔心的這樣嗎?昨天,記者諮詢交管部門得知,機動車駕駛證的記分週期是從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比如,初次領證日期是2011年5月10日,那麼到2012年5月10日纔是一個週期。
按照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駕駛人可以放心的是,今年未處理的交通違法還是會按照原有政策進行處理,即使拖到明年也依然如此,也就是‘老的用老政策,新的用新政策’。”對於交通違法,交警會根據駕駛人的違法時間進行相應的記分處理。“天津市是2012年7月1日以後實施攝錄交通違法記分處罰的,也就是說發生在2012年7月1日(不含)以前的攝錄交通違法不會給予記分處罰;發生在2012年7月1日(含)以後,2013年1月1日(不含)以前的攝錄交通違法,均會按現有交通違法記分標準記分;而發生在2013年1月1日(含)以後的攝錄交通違法,則按照新規定的標準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