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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朱劍紅)國家發改委會同財政部近日發出通知,降低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以及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標準。其中,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標準平均降幅近40%;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降低後,據測算每年可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約52億元。
對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以及原人事部認定資質的單位收取的保管人事關係及檔案收費標準,通知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由現行的個人委託保管人事關係及檔案每份每月15元降爲10元;單位委託保管人事關係及檔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爲12元;單位或個人委託單純存檔由每份每月5元降爲3元。
兩部委的通知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降低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簡化出入境檢驗檢疫計費方式。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費標準由原來的分別按貨物總值1.5‰、1.2‰計收,降爲按貨物總值0.8‰一次性收取。邊境口岸每批次價值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邊境小額貿易、對臺小額貿易貨物檢驗檢疫費收費標準,統一降爲按每批次3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