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在北塘民俗協會保存着一塊2010年出土的石碑,這塊石碑始建於光緒十七年。由石碑可以見證在百餘年前,北塘人就已享受低於朝廷官價的特惠鹽、低價鹽。昨日,記者跟隨塘沽文物保護所專家王利一起追述清代靈活的鹽政制度。
2010年7月,塘沽攝影家協會的一批攝影愛好者到北塘一處開發建設現場採風時,發現了“北塘不食官鹽碑”。石碑的發現位置在北塘小碼頭舊址附近,該碼頭曾是以運鹽爲主的專用碼頭。該石碑爲青石質地,保存完整,碑高160釐米,寬78釐米,厚32釐米,四周雕有龍飾,碑文爲楷書,字跡工整清晰,記錄翔實。碑文顯示,該碑始建於光緒十七年,即1891年。根據發現的碑體實物,塘沽文物保護所專家王利推測,該碑還應有碑座和獨立的屋頂狀碑冠。同時,該“北塘不食官鹽碑”應記載於清代《長蘆鹽法志》。
根據相關史料記載,自明代起,北塘就成爲長蘆(因當時坐落長蘆縣而得名)鹽區的一部分,從事海鹽生產,鹽業發達。由於鹽業是朝廷的重要稅收來源,實施嚴格的官辦鹽政制度。爲此,明清兩代,長蘆鹽區都設有朝廷專派的鹽業運銷管理機構。據此分析,“北塘不食官鹽碑”應由清代長蘆鹽區運銷管理機構監製頒發,實際就是特許產鹽地北塘地區可用低於官價的特惠鹽、低價鹽。這一特許制度,除讓當地百姓食用優惠鹽外,還有利於當地用鹽量巨大的海鮮品醃製行業降低生產成本,保障生產者利益,起到鼓勵相關產業發展的作用。“北塘不食官鹽碑”因此成爲清代靈活鹽政制度的見證,對於開發研究北塘的歷史具有重要意義。本報記者檀昕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