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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與紅綠燈無關。”近期,被網友廣爲調侃的“中國式過馬路”充斥着各大網絡,國民的素質和安全意識被廣泛討論。爲此,各地政府紛紛採取措施,遏制這一現象的蔓延,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開始加大對行人過馬路闖紅燈的查處力度。加強執法處罰雖能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但這是否是長久之計?誠然,造成“中國式過馬路”現象的原因與國民素質有很大關係,但政府在改善交通環境、改進道路管理方式上是否也應多下功夫?
專家認爲,加大處罰力度只是解決途徑之一,應深層次分析原因,多管齊下,尋求從根本上解決的方法。
衆人都走了車也停了我爲何不走
在網友對“中國式過馬路”的衆多議論中,從衆心理被認爲是出現“中國式過馬路”最直接的原因。“看到別人都走,而自己傻站在原地好像很沒面子”大多數人如此想。爲實地調查闖紅燈者的心態,12月18日早上7點半,《法制日報》記者來到了北京市平安裏西大街與葵花街的交叉路口。
由於黃城根小學地處葵花街,每到上學、放學期間就會有不少家長帶着孩子穿過平安裏西大街,而小學上下課的時間段往往又是車流的高峯期,因此工作日的這兩個時段這裏就顯得特別的擁堵。
記者在該路口觀察的半小時裏,看到不少行人仍然視紅燈爲虛設,特別當東西走向直行的信號燈變紅,南北轉向燈仍爲綠的時候,許多行人已經按捺不住,如由北往南的行人已穿過了半條馬路(由東往西直行的車已經停駛候燈,爲這一穿行提供了條件),許多行人見轉向車車速稍慢便蜂擁而過,造成轉向車道的擁堵。並且不少行人是帶着小孩一同闖過了仍然亮着的行人紅燈。
“因爲別人走了,車被迫停了,我才走的。”一位白領模樣的年輕人面對記者的採訪雖面帶羞愧,但嘴上仍辯解道。
“有時一個左轉的綠燈只能通過兩三輛車,行人都在旁邊候着呢,提速稍慢便被他們加塞,你也沒法強行通過,按喇叭也無濟於事。”一位常從此過的司機對記者說。
記者隨機又採訪了幾位路人,他們毫不隱晦地表示都有過闖紅燈的經歷,雖然知道這是不對的,也曾經堅持過幾次不隨大流,但最後沒有堅持下去。而理由幾乎相同:“前面已經很多人闖了,車也被逼停了,再不走有點浪費。”
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副院長、犯罪心理學研究中心副主任馬皚教授認爲,“中國式過馬路”反應了人們的一種從衆心理、中國傳統的法不責衆的個人心態。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叫責任擴散或責任分擔,因爲不是單獨的個人在做這件事情,大家都在這麼做,單個人無非就是跟着大家做,所以即便所做的事是違法的也不會感到有太多的罪惡感、罪責感,沒有覺得這是不應該的。
闖紅燈暗含公衆焦慮與矛盾對抗
“看似一個簡單過馬路問題,其實包含着道德轉型期、社會壓力狀況、弱勢羣體和強勢羣體的對立衝突等方面的問題。”馬皚說。
馬皚介紹,中國目前人治社會的影響大於法治社會的約束,現實中人們的行爲更多的是靠人的影響,而忽略了法治社會的規則意識。平時大家更尊崇的是權威、是人治社會中人的管理,而法治精神則常常被撇到一邊。“中國式過馬路”有一個特點,即大家都知道該行爲是違法的,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人們並沒有把這種“知道”內化爲自己主觀上的需求和對自己行爲的控制力量,而是忽略這種規則對人的制約。
“如果你的領導在你過馬路的時候在對面看着,估計你是不會去闖紅燈的,我們特別在乎人治對我們的影響,而不在乎法治的約束。”馬皚舉例。
“‘中國式過馬路’現象的存在還與社會資源有限,而競爭無限的狀況有關。”馬皚說,“中國式過馬路”體現了公民的焦慮感,這是由社會競爭和不穩定造成的。
馬皚分析,上述提到的“穩定”,是指社會提供給大家一個能夠預期的滿足,比如說社會保障,即便自己沒有了工作,靠政府的失業金也能夠活下去,如果沒有這一預期,人們的焦慮感就會增強。社會的巨大競爭壓力也使得這種焦慮感在大城市普遍存在,比如紐約,一樣存在不守規則過馬路的情況,原因就是公衆普遍的焦慮感。在我國,公民的焦慮感普遍很強,比如讓有手機的人關掉手機,這些人就會無所適從,總擔心會有什麼事要發生。原因是,在如此激烈的競爭環境下,許多人都會有所擔心,如公司明天會不會裁員。在不知道明天會是怎樣的焦慮狀態下,人們就容易產生不遵守規則、破壞規則的行爲。
馬皚認爲,“中國式過馬路”還潛含着這樣的社會矛盾,即屌絲和精英的對抗。目前中國的兩極分化很大程度上表現爲身份的分化,行人往往把開車的人,當成權威的象徵或者既得利益者的象徵。開車的是有錢人,走路的只是普通人,這種情緒在過馬路的時候已經積累到了相當的程度,單個人在過馬路的時候,肯定不敢硬闖,因爲這是典型的弱和強的對抗,雞蛋碰石頭;當會集成了一幫人,即達到能抱團取暖的小羣體的時候,就敢於和強者抗衡,“你開車沒有什麼了不起,你敢軋我嗎?”
道路管理設施應更科學更人性化
在“中國式過馬路”這一話題的討論當中,除了對公衆自身素質的質疑外,不少人也對當前政府對道路交通的管理方式提出了質疑,特別是在一些大中城市,隨着人口和汽車的增多,管理難度的加大,這一問題也愈加突出。
據瞭解,一些地方的紅綠燈設置很不合理,留給行人的時間不足以以正常的步行速度穿過馬路;一些人流相對集中的地方,沒有架起過街天橋或開闢地下通道,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國式過馬路”現象的普遍存在。
比如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其周邊彙集了鼎好、海龍、科貿、太平洋等多家電子商城,加上附近高校雲集,地面公交線路密集,多年來,這一地區由於行人繁多,與機動車、非機動車搶行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了交通秩序混亂。而這些現象在今年1月初人行過街天橋的建成使用後得到了極大改觀,行人不再與車輛爭道、闖紅燈的現象幾乎絕跡,交通也隨之順暢了許多。
“‘中國式過馬路’現象的存在,有中國城市的特色在其中——人多車多,因此光靠罰是不能解決問題的。”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認爲,現在的城市在規劃上不夠科學和人性化,如地下通道設置少,很遠纔會有一個路口,這些必然會導致某一路口人流集中,影響通行率。所以在加大處罰措施的同時,應該強調政府在管理上的精細化和人性化,在城市規劃建設方面,要做到兼顧汽車和行人的通行,使其更合乎人性。
馬皚認爲,政府在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方面必須有所作爲,要根據科學的原理測算行人過馬路所需的時間及正常人能忍受等待的時間臨界值,然後應當根據這些科學測定,比照這一路口的車流量來人性化的設置紅綠燈時長,而不能一刀切。“對紅綠燈時長的掌控完全可以做到更加的人性化,既兼顧人的焦慮感、需求,又兼顧安全和汽車的路權。”馬皚強調。
新華社資深評論員南辰認爲,對“中國式過馬路”現象的改觀應該在技術層面多下功夫。“我關注到香港的紅綠燈,其設置比內地更人性化。首先步行者在一個紅綠燈的時間之內,應該是能通過,或者能達到中間的安全島。然後它會伴有一種聲音提示,這個聲音提示本身是爲盲人朋友服務的,但是它對正常人也起到了一種心理暗示的作用。當綠燈快結束的時候,響聲會越來越緊促,逼着你的步伐越來越快。”南辰說。
權力者加塞成爲破壞公序壞榜樣
“要解決‘中國式過馬路’的問題,首先權力者,如執法人員、司法人員要帶頭遵守社會規範。”馬皚分析,中國有一種非常有意思的現象——加塞,本來社會是有序的發展,公平、正義,每個人都按照既定的程序、方法行事,一旦有特權者、權力者在其中加塞插隊,就破壞了整個社會規則,規則也就形同虛設。老百姓在看到軍車、警車等特權車橫衝直撞的時候,他們就不會爲自己闖紅燈的行爲感到不好意思,因爲不能“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所以中國首先要做的就是讓執法人員、司法人員等權力者帶頭遵守規則,這一規則不僅僅是道路上的規則,也包括其他方面的規則。”馬皚強調。
“還要通過各種教育方法,讓小孩從小就樹立規範意識,將違法視作爲一種恥辱而不能視作爲一種炫耀的資本。”馬皚說,守法應成爲每個人的底線,不管紅綠燈時間設置的長短是否合理,規則就是規定了紅燈停綠燈行,那麼我們就必須很嚴格地去遵守。這一意識的培養,處在道德社會向法治社會轉型時期的中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馬皚還建議,媒體要多宣傳一些因爲闖紅燈而導致個人成本擴大的事例,比如以闖紅燈的方式過馬路被撞傷了,獲得的賠償遠遠低於正常過馬路時被撞傷的賠償。讓大家知道,“中國式過馬路”有道德上的風險、法律上的風險以及自己人身損害方面的風險,促成行人自覺自律。
南辰認爲,在法治方面,對每一位交通參與者來說,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交通安全法規是必須遵守的行爲底線,是最低要求、剛性要求。南辰介紹,在對行人闖紅燈的執法上,一些地方開始試驗新的處罰方式,比如對湊堆過馬路的行人只處罰前兩名或三名、讓闖紅燈者與交警一塊做勸導員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從長遠看,還是要在教育上下功夫。”南辰說,教育從娃娃抓起,讓孩子從小就接受交通文明的教育,同時家長也應灌輸這樣的意識並以身作則。
“積極倡導交通文明的建設,毫不鬆懈地抓住交通文明問題,讓搶行的焦慮少一些,禮讓的淡定多一些,佔小便宜的心態少一些,注重安全的心態強一些,這樣才能擺脫目前‘中國式’的尷尬而在將來成爲文明交通的代言詞。”南辰最後說。(記者李吉斌)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