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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袁國禮)今後,北京的消費者赴臺遊遇到消費糾紛時,回到北京可直接向北京市消協投訴了。
昨天,北京市消協與臺灣消費者組織“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簽署了合作機制協議書,協議共有7項內容,包括協作機制、聯絡制度等。今後將實現信息共享、異地受理和解決投訴等。市消協祕書長董青表示,簽署了合作協議,意味着今後北京消費者在臺灣旅遊時遇到消費糾紛,回到北京後可向北京市消協投訴。北京市消協將按照合作機制內容,將投訴移交給臺灣方面,由對方按照當地法律法規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反饋。這樣一來,消費者就省去了很多麻煩,節省了精力和電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