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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環高速路連應急車道也被社會車輛佔用著。
重慶內環高速路上,為搶救一名患化膿性腦膜炎男嬰,巡邏執法車閃著警燈拉響警報,快速地往新橋醫院方向駛去。可是在路途中,其他車輛佔用著應急車道根本不讓道。18日當晚,3個月大的男嬰不幸離世。
孩子病危
夫婦高速路上求助
王翔是高速公路第一支隊八大隊的執法人員,本月18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樣在巴南區收費站入口附近執勤。沒過多久,一對年輕夫婦抱著一名嬰兒找到他們求助,孩子的母親看著懷裡的孩子不停地抽泣。
通過了解,王翔得知嬰兒得了重病,夫婦倆准備將小孩送到市兒童醫院,為爭取時間,不得已纔向巡警求助。了解情況後,王翔與另一名同事,趕緊讓夫婦倆上巡邏車。
警車開道
路上車輛無一避讓
考慮到中午時段是車流高峰期,路上的車輛較多,如果到市兒童醫院需走南坪—菜園壩大橋—觀音橋,然後從觀音橋調頭前往兒童醫院,而這一路段有可能會遇到堵車的情況。由於情況緊急,王翔決定走內環高速,將嬰兒送到新橋醫院,這段路的堵點少、用時短。
一行人上車後,王翔便閃著警燈拉起警報,往新橋醫院飛奔而去。可開出去沒多久,王翔就遇到了麻煩,道路上雖沒出現堵車,但其他車輛聽到警報聲卻並不讓道避讓,而應急車道上也被社會車輛佔用著。
『車速根本提不起來,我們只能一輛一輛地超車。』王翔說,從其他道超過一輛,前面又有車輛將車擋住,就只能又超車,而在應急車道上行駛的車輛根本就不讓道,巡邏車的速度一直無法提快,只能保持在時速70公裡左右。
緊急入院
孩子仍不治離世
花了約40分鍾,警車到達了新橋醫院。而按照平常順暢的情況,這段路程最多也只需30分鍾。
然而,不幸的是,嬰兒在送到醫院時,完全沒有了生命體征,雖經搶救,但男嬰最後還是因病重於當天晚上不幸離世。經過初步診斷,嬰兒是患了化膿性腦膜炎。
據《重慶晨報》
-相關提醒
違法佔道處可處5至10日拘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在非緊急的情況下,任何人都不得佔用應急車道。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都有明文規定,違反規定不讓道的社會車輛罰款200元、扣3分,情節嚴重處5至10日拘留,罰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