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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油、醋、油裏面也有塑化劑?以後還怎麼做菜、吃飯?”這是一條廣爲流傳的微博消息,公衆紛紛咋舌。12月17日,新浪實名認證的北京綠腰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龔也長髮表微博稱,人們天天需要食用的醬油、醋、飲料中,塑化劑含量是酒的400倍。
昨日,記者就相關問題走訪多家企業,多位業內人士一致表示,對龔也長的說法不贊同。多位專家在對此說法表示質疑的同時,也呼籲塑化劑檢測標準需儘快出臺。
爆料:多類食品塑化劑含量高
“昨天才知道塑化劑原來離我們這麼近,現在知道的是白酒,要知道這東西可不是天天喝的,而我們天天需要食用的醬油、醋、飲料裏面的含量是酒的400倍!請大家轉發關注,要求有關部門公佈真相!”12月17日上午10點,一名認證爲北京綠腰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的網友龔也長髮表微博,指稱食品中含有塑化劑。
3小時後,龔也長再發微博稱,在衛生部相關文件中,由於環境污染、包裝材料遷移以及香精香料加工濃縮富集工藝等原因,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可能超過規定的最大殘留量。“相關行業和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改進生產工藝,更新生產設備,儘可能降低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殘留量。”他表示。
“還有油!”第二天,龔也長的微博繼續更新,食用油也捲入其中。
昨日,記者通過微博私信聯繫龔也長,但截至晚間發稿時,並未得到他的回覆。
然而在爆料後的第三天,龔也長公開表示,自己聽說了業內人士對塑化劑的一些說法,並隨手發到微博上,當時並未多想。“誰知道被轉發了一萬多次,可把我嚇壞了,心想這些企業肯定會告我了,咱要是把這些行業給毀了哪賠得起哦,提心吊膽了好幾天。”他表示。
記者注意到,在微博認證信息中,北京綠腰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要業務爲供港豬肉、出口日韓蔬菜、大米等北京獨家代理。在北京工商局的官方網站企業信用信息欄目下,記者未查到該企業的相關信息。據媒體報道稱,龔也長所在的企業,其實早已被北京工商註銷。
迴應:企業堅稱不含塑化劑
“誰會往食品裏添加塑化劑?我們企業從沒有過。我認爲他(龔也長)是信口胡說!”昨日,重慶紅蜻蜓油脂有限責任公司市場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本企業嚴格遵照國家相關規定。
重慶黃花園釀造調味品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徐嶸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稱:“在企業工作多年,我都沒有聽說過要添加這個東西,也不需要添加。”她也坦言,目前相關部門對醬油、醋等調味品的檢測項目中,並沒有涉及塑化劑的相關指標。
魯花集團重慶區的一位王姓經理也稱龔,“有沒有塑化劑,塑化劑有沒有超標,國家檢測部門都還沒有統一的標準,一家企業或個人的說法不值得相信。”他表示。
此外,記者致電國內加加集團、恆順醋業等多個知名調味品企業,對方均表示其產品絕對不含塑化劑。
“從成分來看,醬油屬於水溶液,醋的主要成分則是醋酸,裏面不可能含塑化劑。一般,油脂類物質中才可能有含塑化劑。”重慶市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管技術的賀總告訴記者,在其醬油產品中,不僅標明瞭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還將包裝許可證號一同出示,“作爲直接接觸物質,包裝對食品的安全也有很大影響。”
昨日,記者走訪新世紀、永輝等多家大型商超後發現,在市場上銷售的幾十種醬油、醋等產品中,並沒有標明塑化劑的含量。但在記者所留意觀察的數十種塑料包裝的瓶裝與袋裝調味品中,只有黃花園與烏江涪陵榨菜旗下的幾款調味品,在其外包裝上寫明瞭“‘食用品’塑料包裝生產許可編號”或“包裝生產許可證號”。
追問:是否存在調味品之中
“我認爲這種(龔也長的)說法並不可靠,要拿出國家的檢測數據來說話。”昨日,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理事長孟素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食品安全專家、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祕書長董金獅也稱,“個人發表言論須有科學依據,該微博的可信度有待查證。”並表示,“什麼樣的醬油、醋,含有多少塑化劑,這些都要出具嚴格的數據和報告。空口無憑,只會徒增消費者的恐慌。”
同時董金獅也坦言,食品中含塑化劑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一是在釀造過程中,一些容器、管道、包裝材料等中,可能有塑化劑成分帶入,這些要靠企業的配套設施和工藝來控制。二是不排除生產過程中,人爲的非法添加。”
對此,徐嶸也表示,可能的來源是“生產工藝不精良和釀造調味品的原材料質量不過關兩個方面”。上述魯花集團重慶地區相關負責人則稱,“食用油裏的塑化劑問題是可以完全杜絕的,但質量差的包裝材料有可能帶來塑化劑”。
而據浩田食品董事長何國卿透露,去年臺灣塑化劑事件後,重慶曾將食品塑化劑問題作爲重點工作整治過,“但由於食品行業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也沒有聽說過塑化劑有超標之說。至於食品包裝,國家有相關標準,企業只要按照規定行事便可達標。”
縱深
食品行業塑化劑標準何在?
事實上,多位業內人士稱,目前相關部門對食品中的塑化劑檢測並無統一規定,多是靠企業自覺遵守規定或進行自檢。
“從良心上說,企業堅決不會添加。”上述涪陵榨菜的賀總表示。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祕書長董金獅也稱,對食品、飲料中的塑化劑含量,國家尚未出臺一套完整的檢測標準,但對食品包裝卻有着明確規定。“一是嬰幼兒食品,二是含油脂的食品,是明確規定了不可使用含塑化劑成分的包裝的。”董金獅稱。
記者查詢得知,2011年6月13日,國家衛生部辦公廳發出《關於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衛辦監督函〔2011〕551號)。該文件稱,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即塑化劑)可用於食品包裝材料的增塑劑,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嚴禁在食品、食品添加劑中人爲添加。
僅時隔2個月,《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通報食品用香精香料適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物有關問題的函》(衛辦監督函[2011]773號)於8月29日發佈,其中明確表示: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鄰苯二甲酸脂類物質總含量不超過60mg/kg的,可運行繼續生產銷售和使用。
記者注意到,773號文件中同時寫道:“國家已將食品、食品添加劑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列入食品安全風險檢測計劃。”儘管如此,該文件中的檢測標準,主要仍是參考511號文件中關於DEHP、DINP、DBP的最大殘留量標準,對於其他14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標準,並未給出具體說明。
重慶市樂緣複合包裝製品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劉齊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儘管包裝中的塑化劑可能會遷移到食品中,但只要遷移量在標準以內就是合格的。“一旦出了問題,就怪罪在包裝上,不科學。”劉齊稱,食品包裝業主要參照《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9685-2008文件)執行,其中對包裝中的塑化劑遷移量有嚴格規定。"
“不是所有的塑料製品中都含塑化劑,現在的多數食用油、醬油、醋產品都是使用標有PET標識的塑料包裝,這符合規定。而PVC(聚氯乙烯)材質的包裝中,才含有毒的塑化劑成分。”董金獅表示,不該讓包裝成爲食品安全的“替罪羊”。
“儘管國家並未要求食品企業標明產品包裝的相關許可,但重慶兩家企業的做法值得鼓勵,這樣產品便有了‘雙QS’標誌,消費者也更加放心。”董金獅稱。
短評
別起哄,請用科學說話
我不清楚龔先生拋出“醬油和醋的塑化劑含量是酒的400倍”的動機何在,不過,這種空口無憑的說法不應該出現。
如龔先生真有心,也可以學學打假人士,把自己認爲有嫌疑的醬油和醋送到相關機構檢測,讓權威機構正式發佈。
要注意的是,自媒體時代,我們每一個發言的人,都應該有起碼的公德心,不應譁衆取寵,要實事求是。而另一方面,在沒有科學依據出來證實龔先生此番言論之前,我們應該保持足夠的消費理性,沒必要恐慌。
我們也呼籲,有關部門也拿出科學的說法,並完善一套套的檢測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