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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廬陽區檢察院近日派職務犯罪預防科幹警參加了該區羅集路電力杆線遷移項目競爭談判活動,經過兩輪競爭性談判,控制價爲90萬元的項目,最終中標價爲78萬元,財政資金由此節約12萬元。廬陽區檢察院曾多次參與市、區道路建設等工程建設領域政府採購項目,實施全方位預防監督,均取得良好效果。 2006年,該院在對樊窪路施工工程招標監督中,投標最低價的一家外地建築企業是預中標第一名,因爲投標書執行現行國家稅率反而被專家評審組取消中標資格。該院幹警依法監督,給予糾正,投標最低價的那家外地建築企業重新拿回了中標資格。在另次市政工程監標中,該院幹警發現市建設局沒有履行迴避規定,將一家投標單位的2名工程師抽取爲評標專家,當場給予糾正,保證了招標的合法公正。檢察機關的敢於監督,善於監督,有效遏制了工程招標中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2011年,在參與監督的廬陽區崗合路和沈大路延伸工程施工招標項目中實現政府財政資金節約104萬元,節約率達30.93%。從2006年以來,該院參與監督的三大建設僅道路工程項目,即使財政資金節省累計達1億多元。 (宮寧)